1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
这是继前期相关政策实施以来,国家再次以税收杠杆支持居民住房消费升级的重要举措。
根据公告内容,凡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于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均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待遇。
具体退税额度取决于新旧住房的价格关系:当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转让金额时,可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转让金额时,则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原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进行退税。
这一差异化设计既体现了政策的精准性,也兼顾了公平原则。
政策延续的背后,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发展阶段的准确研判和对民生需求的积极回应。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转型调整期,居民住房需求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
换购需求的释放,既是居民改善型住房消费的客观体现,也是推动住房市场结构优化的重要动力。
通过税收优惠降低换购成本,有助于激活改善性需求,促进存量房产流通,进而带动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在操作层面,公告对政策享受条件作出明确界定。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必须在同一城市范围内,这里的同一城市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全部行政区划。
同时,出售住房的纳税人须为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确保政策真正惠及实际换购者,防止套利行为。
办理退税时,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后方可办理。
值得关注的是,公告特别强调了部门协同机制的建立。
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实时共享给税务部门。
对于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也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能够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信息。
这一安排体现了政策执行的严密性和便利性,既提高了行政效率,又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从宏观层面看,换购退税政策的延续是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中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中央多次强调要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次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居民合理安排住房消费计划,也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更多确定性。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该政策的延续将在多个维度产生积极效应。
一方面,通过降低换购成本,能够有效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带动中高端住房市场活跃;另一方面,原有住房的出售将增加二手房供给,有助于满足首次置业群体的购房需求,促进住房梯度消费。
此外,政策的延续还将提振市场信心,稳定房地产投资和消费预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退税政策延续,不仅是对群众改善居住需求的回应,也体现了以制度化安排稳定市场预期的政策取向。
越是在市场调整过程中,越需要以清晰规则与高效服务减少不确定性。
把好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才能更好发挥政策撬动存量流转、促进住房消费结构升级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