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公安机关监督制约机制,丰顺县公安局近日举行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聘任仪式,正式聘请7名社会监督员。这标志着该局健全多元监督体系上迈出新一步。监督员队伍来源广泛、具有代表性。据了解,7名监督员分别来自不同行业和领域,熟悉基层情况,实践经验丰富。他们视角多元、立场相对客观,既能反映不同群体的意见诉求,也能从各自专业角度提出观察和建议,为监督工作提供支撑。 公安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权力运行是否规范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上持续推进,但监督机制仍需更细化和完善。引入社会监督员制度,是推动权力规范运行、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也表明了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回应群众关切的态度。 在聘任仪式上,县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对监督员提出要求:要当好“监督哨”,敢于较真、善于发现问题,提升监督实效;要当好“智囊团”,发挥专业优势,多提针对性建议,为公安工作改进提供参考;要当好“连心桥”,畅通民意渠道,促进警民沟通,增进互信。 同时,县公安局要求全县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辅警端正态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认识外部监督对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作用。要积极配合监督员履职,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限期落实,确保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该制度的推进,体现了公安机关在新时代加强自我约束、提升治理能力的具体行动。通过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可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监督格局,有助于强化权力制约,减少执法风险,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
构建“阳光警务”需要持续发力,丰顺县的探索为基层公安机关完善监督体系提供了可参考的做法。制度化的外部监督与内部管理形成合力——既能推动警务质量提升——也有助于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增进警民互信。这也提示我们:以开放促改进、以监督促规范,才能让公平正义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次执法活动中更可感、更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