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法警雨中护送七旬老人回家 群众点赞司法为民

二月中旬,细雨笼罩黄冈城区。在黄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前,一幕温暖的场景展现了司法工作者的责任担当。 事件的起因很简单。当日下午,77岁的彭女士来法院参加二审开庭。由于左脚受伤、独自前来,她依赖的老年电动三轮车又没有了电力。开庭结束后,面对细雨和无法行动的困境,老人陷入了窘境。正在审判楼前执勤的法警政委邢小敏、法警杨正铖和熊学文注意到了该情况。 了解到老人的难处后,三位法警立即决定将其送回家。杨正铖和熊学文分别推车和掌舵,两人冒着细雨缓缓前行。从法院到老人位于黄州区赤壁二路的家中,近一小时的路程里,他们多次推上坡、躲避坑洼,衣衫很快被雨水浸透。当三轮车最终停在彭女士家楼下时,老人连声感谢,称赞他们"比亲孙子还贴心"。 这一举动迅速引发了周边居民的关注。附近群众纷纷探头观看,有人拿出手机记录下这一幕,有人连声叫好。"司法为民"这四个字在雨幕中被群众反复提起。法警们没有豪言壮语,却用推车的每一步将承诺变成了现实。 有一点是,这样的善举在黄冈法院并非个案。高速公路上的救人、闹市中的夺刀、暴雨夜的护送——每一次挺身而出,都源自该院法警队伍对"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理念的深刻认同。这种认同不是停留在口号层面,而是转化为每一名法警的自觉行动。正如他们所说的那样:"穿上制服,就要对得起肩章。" 从更深层的角度看,这一事件反映了司法机关在新时代的使命担当。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其根本职责是维护人民权益、服务人民生活。这种服务不仅体现在公正的判决和规范的诉讼程序中,更体现在与群众接触的每一个细节中。法警作为法院的重要力量,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司法机关的形象,影响着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识和评价。 黄冈中院法警支队表示,将继续锤炼政治品格,用实际行动把"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总方针落实到最基层、最需要的地方。

一辆三轮车、一场春雨,是基层干警践行宗旨使命的生动缩影;在法治进程不断推进的今天,每一次温情相助都是对公平正义最有力的诠释。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服务百姓贯穿始终,中国司法事业才能迈向更加坚实广阔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