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交易和直播电商的快速发展,平台治理面临新的挑战;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的两部新规,针对当前行业存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标志着我国网络交易监管进入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的新阶段。 在流量管控上,新规填补了监管空白。《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首次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工具箱,这是对直播电商行业特点的深刻认识。当前,流量已成为直播电商平台的核心资源,不规范的流量分配行为容易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新规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和网信部门将违法情况通报平台后,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对应的主体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这个规定使流量管控从隐性的平台自主行为转变为透明的监管手段,有利于防止平台滥用流量权力。 人工智能技术的规范应用成为新规的重要内容。随着数字人主播、虚拟形象等新技术直播电商领域的应用,如何防止其成为传播虚假信息的工具成为紧迫课题。新规规定,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进行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这一要求既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又为新技术的健康发展留出了空间,说明了监管的包容性和前瞻性。同时,新规将私域直播纳入调整范围,要求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依法履行相应的平台经营者义务,防止监管漏洞。 在规范平台违法行为上,新规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仅退款"问题长期困扰消费者和商家。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进行不合理"罚款"、减损会员权益等行为。针对"二选一"现象,新规继续列举了具体违法情形,包括只收费不服务、强迫低价倾销、强迫参与推广促销并收费等,使执法更加有据可依。 "大数据杀熟"问题备受关注。新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列举了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限制消费者投诉举报权、"大数据杀熟"等典型违法情形。这意味着平台不能以技术手段为借口,对不同消费者实施差异化定价或服务,维护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提升平台规则透明度是新规的重要着力点。平台规则是平台与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游戏规则",其透明度直接影响市场秩序。新规要求平台持续公示平台规则或链接,规则内容应当清晰明了、便于阅读和理解,并以字体加粗等显著方式提示重要内容。对于平台采取的负面管理措施,特别是收取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的情况,平台应当充分告知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这一规定有利于防止平台规则的"暗箱操作",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在会员权益保护上,新规也有明确规定。消费者购买会员服务后,如果会员规则有变化,平台消费者续费前应当充分告知会员权益的变化情况。这一要求防止了平台单上降低会员权益的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交易的活力来自创新,更离不开规则的确定性与可预期性;两部新规以平台责任为抓手,把公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转化为可执行的条款和程序,既为行业划清底线,也为规范发展打开空间。守住诚信与公平的基本盘,才能让直播电商和平台经济在更透明、更有序的环境中释放长远动能,实现消费者受益、经营者安心、市场更具活力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