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暴露学前教育监管漏洞的虐童案件近日迎来司法审判。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某作为盘山县鹏程幼儿园教师,在2025年3月3日至21日期间,对包括3岁女童孟某某在内的8名幼儿实施系统性虐待行为。
监控视频记录显示,张某存在拍打幼儿面部、推搡致其头部撞击墙面等暴力行为,经医院诊断,受害儿童出现头皮挫伤及精神障碍等症状。
案件暴露出多重监管失效问题。
纪委监委调查发现,涉事幼儿园存在教师无证上岗、办学资质过期、硬件设施不达标等严重违规行为。
更令人震惊的是,该园办学地址与注册信息不符却长期未被查处,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流于形式。
教育专家指出,此类问题在基层民办幼儿园中并非个案,暴露出审批与日常监管脱节、年检制度执行不力等深层次矛盾。
此案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零容忍"态度。
尽管张某当庭认罪并取得部分家长谅解,但法院综合考虑其虐待行为持续时间长、受害对象特殊、社会影响恶劣等因素,未予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法院同时宣告从业禁止令,这在同类案件中具有示范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研究院专家表示,该判例为今后虐待被看护人罪的量刑提供了重要参考。
案件引发连锁整改效应。
盘锦市纪委监委对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24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包括分管副区长、教育局局长等领导干部。
当地已启动学前教育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教师资质、安全管理和收费公示等关键环节。
据悉,辽宁省教育厅正修订《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拟建立"黑名单"制度与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从长远看,此案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提供了契机。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建议,应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幼师信用档案,推广"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监控联网,同时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贴的精准性。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增设强制报告制度,下一步需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与家长维权意识不足等问题。
幼儿教育关系千家万户,师者品德更是教育质量的根本保障。
此案的依法严惩不仅是对受害幼儿及其家庭的交代,更是对全社会的郑重承诺:任何伤害儿童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唯有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严格准入标准,强化师德建设,才能真正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的成长天空,让每一个幼小心灵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