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15年和2016年那会儿,何某奇给吴某芳借了360万,还写了借条。可到了2019年4月,他忽然就跟老婆唐某莲去把婚离了,把南宁市的两套商铺、房子和车位都给了唐某莲,只留给自己一套房。这下可好,吴某芳要不来钱把他告上了法庭,法院判他得赔417万。可到了执行的时候,他名下一分钱也没了,债主的权益全被损害了。 法院审查发现,这些房产本来就是夫妻俩在过日子时买的,属于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说的,夫妻在一块儿赚的钱得两个人平分。可这回的协议太不公平了,何某奇拿到的东西远远比不过唐某莲。这种把值钱东西都转移给老婆的做法,摆明了就是想躲债。 最高人民法院这次把何某奇这个案子作为典型案例发出来,就是要给那些想赖账的人敲个警钟。他们通过法律手段把那部分不合理的协议给撤销了,让何某奇名下的财产能拿来还债。以后再有类似的事儿,各级法院处理的时候都有了参照。 要是不遏制这种歪风邪气,对社会的坏处可大了去了。首先债主讨不到钱心里不痛快,觉得法院也靠不住;其次会让人变得爱钻空子、不守信用;最后大家交易的时候都提心吊胆的,经济活动也没保障了。 面对这种乱相,司法机关现在可是铁了心要管。不光是这次通过撤销协议来保护债权人,我国还一直在搞信用体系建设,让各个部门共享信息,对失信的人进行联合惩罚。 未来要想彻底治好这种病,得好几个方面一起使劲儿。司法机关得继续拿出案例来指导大家该怎么做;立法和执法也得连起来;还得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只有大家齐心协力、一起管起来,才能把市场经济的诚信根基给筑牢了。 诚信是法治社会的底色嘛!最高法这次把“逃废债”的事直接摆出来说事儿,不光是在维护公平正义,更是在给大伙儿传递一个很清楚的信号:谁要是想耍小聪明不还钱,最后肯定是要吃大亏的!现在咱们国家一直在搞依法治国的事儿,只有把制度给建好了、大家心里也有共识了,诚信之花才能在法治的土壤里开得茂盛,这才是咱们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