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法院审结“黄昏恋”房产过户纠纷:通谋虚假买卖被认定无效并返还登记

这起表面普通的房产纠纷案,反映出老年人婚恋关系中财产处置的现实复杂性;案件当事人周某与钱某原为同事,2021年重逢后发展为恋爱关系。因周某名下房产被亲属占用,双方商议以“买卖”形式将房屋过户至钱某名下,作为未来婚房安排。但在办理过户时,钱某仅支付了6万余元税费,并未实际支付约150万元购房款。 法律专家指出,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并不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通谋虚伪表示的法律行为无效。法院审理认为,过户后双方仍多次就房屋权属进行协商,且钱某曾明确表示认可房屋实际归属周某。上述反复确认的事实,更印证了买卖合同缺乏真实交易基础。 案件还涉及老年人婚恋关系中的财产安排。随着老龄化加深,“黄昏恋”背景下的财产纠纷有所增多。中国老龄协会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再婚率较十年前增长近三成,另外相关财产纠纷案件同比增长15%。此类纠纷往往叠加情感因素与法律认知不足,处理难度较大。 法院在判决中对案件背景作了充分考量。主审法官表示,尽管房屋登记在钱某名下,但结合双方聊天记录等证据,可认定过户安排本质上是为婚姻缔结作准备。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解释,在双方最终未能结婚的情况下,应当恢复财产原状。同时,鉴于钱某已实际居住并承担税费等事实,法院判令周某给予适当补偿。 该判决对同类纠纷具有一定参考价值。法律界人士分析,本案表明了三点原则:其一,虚假买卖合同不产生物权变动的实质效力;其二,老年人婚恋中的大额财产处置应更为审慎;其三,法院处理因情感关系引发的财产争议时,将结合证据,综合考虑各方过错与实际损失。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也提醒,老年人在处理婚恋财产问题时应注意保留书面证据,必要时可进行公证或签订书面协议。

这起案件具有现实提醒意义。它提示中老年人在情感交往中,即便出于对婚姻的期待,也应对重大财产转移保持审慎,通过清晰的书面约定和充分沟通明确权属,减少事后争议。对司法实践而言,处理此类纠纷既要依法否定虚假交易、维护法律规则的稳定性,也要在证据基础上兼顾当事人的实际付出与合理期待,在法律框架内作出更为平衡的裁判,以促进家庭关系与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