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郑州市迎来一场庄重的表彰大会。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河南省委书记刘宁共同为一位基层民警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表彰她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徒手制服持刀歹徒的英勇行为。这位民警名叫王妙丽,现任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 会前,贺荣、刘宁、河南省省长王凯等领导同志亲切会见了王妙丽。在随后举行的表彰大会上,贺荣、刘宁分别向王妙丽颁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和"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证书。王妙丽在发言中表示,将珍惜荣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毅前行,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事件发生在今年1月3日傍晚,元旦假期的最后一天。当时,王妙丽未着警服,正准备带孩子在漯河市街头逛商场、吃晚饭。突然,她发现不远处两名男子发生激烈争执,其中一人从身旁三轮车上抽出一把长约一拃的尖刀。 职业本能让王妙丽迅速作出反应。她立即将孩子推到安全位置,嘱咐孩子站在原地别乱跑,随即转身冲向前,亮出警官证,厉声喝止:"我是警察!把刀放下!"然而,丧失理智的男子并未停手,反而挥刀猛刺。 在徒手夺刀的过程中,王妙丽的左侧脸颊、耳部、嘴唇等多处被利刃划伤。但她没有退缩,瞅准对方破绽,一脚踹去,将刀刃踹落在地。男子见势不妙准备骑车逃跑,王妙丽用力拉住车辆。最终,在周围热心群众的协助下,该男子被控制,并被迅速赶到现场的公安民警成功抓获。 经紧急送医救治,王妙丽被缝合30余针,伤口最深处达1厘米,最长处近5厘米。尽管身负重伤,但她成功制止了一起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暴力事件,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公开资料显示,王妙丽生于1978年5月,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12月入警,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多年。此次表彰,既是对王妙丽个人英勇行为的肯定,也是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精神的褒扬。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但各类突发性暴力事件仍时有发生。王妙丽的事迹充分说明了人民警察"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意识和职业操守。她在休假期间、未着警服的情况下,仍能挺身而出、果断处置,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责任担当。 此次表彰大会的召开,对于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学习英模、争当先进至关重要。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着监狱管理、戒毒管理、社区矫正等重要职责,干警队伍的精神风貌和业务能力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树立王妙丽这样的先进典型,有助于在全系统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的良好氛围。
崇尚英雄不应止于掌声与荣誉,更要转化为日常的坚守与制度化的能力建设。每一次对正义行为的肯定都是对公共安全的加固、对法治信仰的再确认。只有让英模精神真正融入岗位实践和制度建设,才能凝聚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力量,构筑更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