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在上海崇明区,发生了一起挺让人揪心的车祸,还是法院给判了的。万某抱着5岁的女儿郑某在路上走着,结果被一个开轿车的人给撞上了。开车的这人叫茅某,他在跟对面骑自行车的蔡某会车的时候,没关远光灯,把蔡某给晃瞎了眼。这下可好,蔡某没控制住车把,一下就撞到了万某娘俩,郑某受了伤。 交警后来查了一下,觉得蔡某要负主要责任,毕竟她骑车撞人了;茅某也有问题,夜里会车不按规定开灯,这也是个错儿;那小孩郑某倒是没责任。郑某伤得挺重,住院治了一段时间,鉴定出来最高等级是精神十级伤残。因为谈赔偿谈不拢,郑某一家把对方告到了崇明法院。 法官后来觉得啊,夜里眼睛看东西本来就放大瞳孔才能多接收光,突然被远光灯一照,容易让人瞎眼或者出现光晕,这样很容易出车祸。茅某虽然不是直接撞人的那辆自行车,但他乱用远光灯确实影响了蔡某的视线,让她没法好好看路,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所以茅某也得给人家赔钱。 案子开了庭,大家看在小孩是个孩子的份上都挺通情达理的,都同意好好商量怎么赔。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大家把钱数都谈妥了,也实际把钱给了人家。 咱们开车的时候可得注意了!晚上用灯一定要规范。如果遇到对面车开远光晃你眼睛,你可以交替按一下远近光灯让对方关了灯。要是对方不搭理你,你就打右转向灯靠边停车等一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