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将其作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台胞台企权益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
最高检工作报告的相关表述,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这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实际行动。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检察机关针对台企面临的侵权问题采取了有力措施。
以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办理的高新技术台企商业秘密侵犯案为典型,检察机关加强引导侦查取证,追加侵权产品销售数量4万余台,追加损失金额30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台企的创新权益。
这类案件的成功办理表明,检察机关已建立起对台企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多维度的保护机制,为台企在大陆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吸引和保护台商台企的关键举措。
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平等保护台商台企合法权益,深化涉台企执法司法监督,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确保台企在诉讼过程中获得公平对待。
各地因地制宜推出的创新举措进一步完善了这一体系:江苏苏州在企检服务中心嵌入对台胞台企法治保障内容,实现了司法服务的精准对接;浙江杭州研发的"检察e站"平台为台企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降低了台企获取法律帮助的成本;浙江宁波畅通涉台营商环境事项线上投诉渠道,建立了便捷的权益救济途径;江苏南通开发预防商业贿赂犯罪教程,帮助上市台企识别风险、规范经营。
这些举措的推出,既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主动担当,也反映了各地对台胞台企特殊困难和实际需要的充分考虑。
为了让台胞台企更好地感受到司法保护的实际效果,检察机关在台胞聚居区、台企集聚区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100余个,初步构建起台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涉台检察服务平台。
这一举措打破了传统司法服务的地域限制,使台胞台企能够就近获得法律咨询和权益保护,大大提升了司法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在文物保护领域,检察机关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
福建省现有登记涉台文物1515处,这些文物承载着两岸共同的历史文化记忆。
检察机关健全完善"检察监督+台胞参与+社会共管"涉台文物保护机制,依托公益诉讼职能强化涉台文物保护,促成修缮涉台文物28处,让施琅故宅、九头马民居、湖西畲族乡"五里三城"等一批涉台文物重焕生机。
这一工作既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和传承,也是增进两岸文化认同、促进心灵契合的重要举措。
检察机关在涉台司法保护方面的这些创新实践,反映了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转变,从单一保护向全方位保障转变,从制度设计向实际效果转变。
这些变化既是对台胞台企诉求的积极回应,也是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具体体现。
司法公正与法治服务,既关乎个案正义,也关乎发展信心。
持续落实对常住大陆台胞台企同等司法待遇,关键在于把“同等”体现在每一次规范办案、每一次监督纠偏、每一次便利服务之中。
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维护公平正义、护航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将为两岸融合发展注入更坚实的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