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这些程序必须小心,千万别出岔子。先说基本情况,当雄县达瓦畜产品收购专业合作社把上诉告到了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大家先回顾一下这个案子。上诉人是当雄县达瓦畜产品收购专业合作社,被上诉人是当雄县人民政府和西藏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就是土地登记的问题。2012年的时候,案涉合作社给当地国土部门递交了用地申请,当时他们说符合规划、四至清楚,原则上同意了。可是后来县政府开会研究的时候,这事没定论。 到了2014年和2016年,案涉合作社一直提交审批报告,但一直没走完正规流程。他们却在没拿到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地建设,结果被认定为“未批先建”,成了违法用地。2016年他们因为违法占用农用地被处罚了,还罚了57548.8元。可是之后还是没按规定补办手续。 直到2020年,案涉土地经过自治区政府批准,从国有农用地转为了国有建设用地。2021年当雄县政府正式决定收回这块土地,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出让。某温泉酒店按照规定参与竞价,还交了564万元的土地出让金,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 案涉合作社觉得这块地应该归自己用,就起诉到了法院请求撤销登记和确权决定。结果一审败诉后他们又上诉到了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要点是这样的:首先明确这是个行政登记纠纷,不是土地权属裁决,登记发证后权属就清楚了;其次这块地是国有土地不是集体的;最后就是法定程序得走完才能取得使用权。合作社存在未批先建的行为又一直不补办手续,政府依法收回挂牌出让没问题。 常凤江律师结合相关法律给我们梳理了一下合法流程和避坑点:第一步是要确认土地性质;第二步农用地转用需要审批;第三步经营性用地要公开竞价;第四步签订合同交钱;第五步办登记领证。 他还特别提醒:别“未批先建”,违法占地会被罚款、拆除、收回土地;别轻信私下协议;交罚款不等于拿地;有拿地意向要及时参与竞价。 常凤江律师最后说:土地权属纠纷涉及大额财产权益,拿地前先咨询律师核实性质、走完流程才行。有疑难问题可以私信咨询他解答各类法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