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冬季大气扩散条件偏弱的背景下,区域性污染过程更易发生且持续偏频;扬州市有关部门研判,本轮过程可能使空气质量由轻度污染发展至中—重度污染,达到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标准。为降低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持续时间,扬州于1月21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按应急预案组织响应。 原因:从成因看,本轮污染过程呈现“气象不利+本地累积+区域输送”叠加特征。一上,冬季静稳天气增多、近地层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难以稀释扩散;另一方面,交通、工业生产、施工扬尘、散装物料装卸运输等排放不利气象条件下更易累积;同时,上游地区污染传输可能继续抬升本地负荷,推动空气质量在较短时间内上升至更高污染等级。多重因素叠加,使中短期空气质量恶化风险明显增加。 影响:重污染过程会降低城市能见度,影响居民日常生活舒适度,并对易感人群健康带来压力,儿童、老年人及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需加强防护。对城市运行而言,污染过程可能对交通运输、港口作业、工地施工等造成阶段性影响,有关行业需要在保障供应与减排降污之间进行更精细的调度安排。同时,应急响应的组织与落实也是对城市精细化治理能力的检验,措施是否到位、执行是否有力、执法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减排效果。 对策:依据《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稿)》要求,本次黄色预警响应强调保障民生与落实减排并重。在倡议性减排上,扬州从生活方式与用能结构入手,引导绿色生活、绿色出行与绿色消费,倡导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和新能源汽车出行,减少车辆怠速;倡导减少溶剂型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使用;优化电力调度,提高外来清洁电力利用水平;具备条件时,鼓励减少使用低排放标准工程机械;必要时视情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改善扩散与清除条件。 在强制性减排上,重点聚焦工业源、移动源与扬尘源“三类关键”。工业方面,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实施限产或停产,绩效水平较高企业可自主选择更优化的减排路径;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企业暂停相关放空作业,船舶修造企业暂停露天喷涂。交通上,城市建成区对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禁行(按规定豁免车辆除外),港口码头推动船舶靠港期间岸电“应用尽用”,降低靠港燃油发电排放。扬尘管控方面,砂石料、石材等行业停止露天作业或按绩效要求执行;对桩基、土石方、拆除、外立面改造、露天喷涂粉刷等易扬尘作业实施暂停或严格管控;对散装物料运输以及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作业作出限制;同时要求施工工地、裸露地块、堆场等落实覆盖、固化、绿化等防尘措施,增加道路机械清扫(冲洗)频次并扩大作业范围。执法监管方面,扬州明确提高对工业企业、施工场地、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重点污染源的检查频次,严格落实秸秆及杂物禁烧,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和露天烧烤,形成“源头减排+过程管控+末端执法”的闭环管理。 公众健康防护方面,相应机构提醒市民在污染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确需外出应加强防护并合理安排通风;学校可适当减少室外课程和户外活动;倡导公众参与禁烧和文明生活方式,共同巩固减排成效。 前景:从趋势看,冬季仍是重污染天气防控的关键期。随着区域联防联控持续推进、企业绩效分级和清单化管理健全,城市应急响应正在从阶段性管控向结构性减排与精细化调度延伸。下一步,扬州在做好本轮应急处置的同时,还需结合气象变化与污染演变动态评估措施效果,推动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运输结构优化、工地扬尘常态化精细管理,并与周边城市加强协同治理,提升对区域传输污染的联合应对能力,更稳妥地守住空气质量底线。
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既能反映当前大气治理的复杂性,也检验治理体系的协同与执行。扬州此次以“科技+法治+共治”联动推进应对,不仅为长三角城市群协同治污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也提示我们:空气质量改善既需要攻坚举措,也离不开常态治理与应急响应的有效衔接,通过提升制度与措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