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是第30个"世界湿地日",今年主题为"湿地与传统知识:致敬文化遗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已形成系统完整的保护发展新格局,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中国力量。 湿地作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具有调节气候、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等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同时具有深厚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长期以来,由于过度开发利用和保护不足,全球湿地面积持续萎缩。我国作为湿地资源大国,存保护与利用的双重压力。 为扭转这个局面,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湿地保护工作。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强化湿地保护的法治基础,颁布实施了专门的湿地保护法,与财政部联合出台了促进湿地恢复的配套制度,全国21个省区市完成了省级湿地保护条例的制修订工作。这多项举措形成了纵横交错、层级清晰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湿地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在管理体系建设上,我国建立了完善的湿地分级管理制度。目前已指定国际重要湿地82处,发布国家重要湿地80处、省级重要湿地1208处,形成了从国际到国家再到地方的全覆盖管理网络。同时,我国认证的国际湿地城市达到22个——数量居世界首位——这充分反映了我国湿地保护与城市发展协调上的先进经验。 保护修复实践中,我国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实施38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新增和修复湿地面积超过100万公顷,有效扭转了湿地面积下降的趋势。特别是在红树林保护修复上,累计营造红树林9200公顷,同时除治互花米草9.73万公顷,这些专项行动对维护沿海生态安全至关重要。 公众参与和生态旅游上,我国设立了903处国家湿地公园,其中约90%向公众免费开放,每年吸引游客约3.2亿人次。这充分说明湿地保护已从单纯的生态保护转变为生态保护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发展模式,让广大群众亲近自然、了解自然的过程中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在国际合作上,我国积极提出湿地保护的中国方案,正式成立并高质量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意向成员国已增至20个,充分体现了我国在全球生态治理中的担当与贡献。 展望"十五五"时期,我国将继续加强湿地资源的科学保护、系统治理和合理利用。一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湿地生态系统本底调查、动态监测与预警工作,推动建立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确保湿地保护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统筹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继续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巩固互花米草防治成果,维护沿海和内陆湿地生态安全。三是加快建立健全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湿地保护与民生改善相统一,让湿地保护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
湿地保护不是短期任务,而是关乎永续发展的长远事业;从立法保障到科学修复,从国际合作到价值转化,我国正以制度守护生态底线,用创新提升保护质量,让湿地这张"绿色名片"代代相传——这既是对自然的敬畏,更是对未来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