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法院明确“累加式惩戒”边界:小错累加不能成企业解雇“通行证”

近期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出现一种新的劳资矛盾:部分用人单位把员工长期累积的轻微失误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以“累加式处罚”方式进行管理。这类做法正接受更严格的司法审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数据显示,2023年涉违规解雇案件中,17.6%与累计处罚条款涉及的,已成为劳资纠纷中的高发问题。

劳动纪律需要维护,但解雇作为最严厉的用工措施,不能被简化为“次数累够就出局”的机械计算。完善规章制度、把握惩戒尺度、及时处理并形成闭环,既能降低企业用工风险,也有助于建立稳定、公平、可预期的劳动关系。坚持“小错可纠、过罚相当”,才能在秩序与活力之间取得更好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