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白粉卖650元危害健康被判赔449 万元

把进价仅18元的蛋白粉卖到650元,这样的暴利行为不仅让消费者花了冤枉钱,还危害了他们的健康。2023年1月以来,安徽某药业有限公司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连续生产了六批乳清蛋白和小分子肽营养粉,这些产品被当作运动营养品对外销售。涉案产品实际上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每盒卖650元,共卖出2470盒,给西安某医药公司带来了大约150万元的非法利润。因为这类产品主要针对医院患者康复使用,所以劣质产品的流入会给患者的康复和经济负担都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接到媒体报道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过一番努力,他们拿到了产品工艺和原料的证据。结果发现,涉案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单里没有蛋白质含量,也没有其他合格证明。为了进一步弄清真相,西安市检察院委托河南省新郑市市场监管局调查原料进货情况。调查结果显示,涉案产品的原材料价格非常低。比如牛骨胶原蛋白每公斤65元、鱼胶原蛋白每公斤100元、浓缩乳清蛋白每公斤70元。通过在网络平台搜索同类产品的价格和记者拍摄的零售系统照片可以看出,西安某公司购进的其他款蛋白粉最低也要214元/盒,而网络批发价最低的一款也只有56元/罐。西安市检察院根据这些证据认定,西安某公司的进货价明显低于市场批发价和销售价,也低于他们自己购进的其他同类产品的进货价。这种情况完全符合“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货且无合理原因”的规定。 因此,检察机关决定追究安徽某药业有限公司和西安某医药公司的责任。2025年3月12日,西安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家公司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发布召回和警示信息,并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4496968元。2025年7月8日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请求。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后,2026年2月12日陕西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2023年1月、2024年、2024年3月15日、2024年10月、2025年、2025年3月12日、2025年7月8日、2026年这些时间节点都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此外根据检察日报正义网的报道显示,近年来蛋白质补充剂作为特殊膳食营养品在术后患者、中老年人群和运动健身人士中需求旺盛。这次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提到的正是两公司高价暴利销售不安全蛋白粉的事件。检察机关通过调查核实进货价与同类产品成本价和市场销售价之间的差异等因素依法认定经营者存在“明知”的情况以实现对“暴利”经营者和违法生产者的全链条责任追究。 为了切实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全面打击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了民事公益诉讼职能作用针对销售者低价购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蛋白质补充剂高价暴利销售的情形进行了全面处理。2023年1月以来两公司被判赔449万余元的情况表明我国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