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14日发布通报,对教师王竹卿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开说明;这起案件涉及学术诚信、经费管理、师德师风等多个方面,反映出高校科研管理中存的深层问题。 调查发现的问题较为严重。在被反映的28篇论文中,经过深入核查,6篇论文存在明显问题。其中4篇论文涉及伪造或篡改图片数据,1篇还存在图片重复发表和不当署名情况;另有2篇论文存在图片数据重复发表问题。此外,在王竹卿其他未被反映的论文中,还发现1篇存在图片重复发表、1篇存在不当署名的情况。这些问题论文中,2篇为期刊论文,6篇为会议论文。这些发现表明,相关学术不端行为并非个别现象,而是存在一定的系统性特征。 除学术问题外,王竹卿还存在多项管理和师德上的不当行为。学校查实,其未按规定履行学术会议服务采购手续,会议结余经费未及时交回学校;违规套取科研经费1万元;指导研究生过程中沟通方式失当,与部分学生矛盾突出。这些问题反映出个别教师在科研经费使用、学生管理诸上存在的薄弱环节。 针对查实的各项问题,四川大学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了明确的处理决定。学校对王竹卿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特聘研究员降为特聘副研究员;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取消其5年内申请财政性资金支持科技项目的资格;将涉及科研失信行为的论文和项目报送有关部门。这些处分措施既说明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严肃态度,也为其留出了改过自新的空间。 学校同时表示,将尊重学生意愿,对王竹卿指导的研究生进行导师调整,做好关心关爱工作,确保学生权益不受损害。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举一反三,深入加强经费管理制度建设,全面强化教师队伍的科研诚信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这表明学校不仅着眼于对个案的处理,更注重通过制度完善和教育引导来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科研以真实为本,教育以诚信为基。依法依规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既是对学术规范的维护,也是对师生权益的保障。通过个案整改推动制度建设,强化过程管理,才能让高校真正成为培育创新人才的科学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