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就要到了,为了确保闽西的生态安全,也给大家提个醒,这期间搞祭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防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对这个有具体规定。咱们要守住青山绿水,必须得把进山禁火的规矩给严守好了。记住这七点严禁:第一是火种和易燃易爆品绝对不能带进防火区;第二是纸钱和鞭炮坚决不能烧;第三是生火做饭也不行;第四是炼山、烧荒这些事未经批准不能干;第五是野外抽烟更是不行;第六是打猎放火别玩这一套;第七是违规动火作业也是不允许的。 进山的路口都会设检查站,大家配合一下检查登记,主动把打火机、火柴还有那些香烛纸钱这些东西交出来放在山下存着。如果不配合或者阻碍检查,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关于法律责任,携带火种进山的,个人罚款300到3000元,单位罚5000到20000元。在防火区未经批准野外用火的,个人罚300到5000元。拒绝检查或者不消除隐患的,个人300到3000元,单位10000到20000元。要是引发了火灾,那就更严重了,要赔偿甚至要坐牢。 最后给大家支个招,咱换个文明点的方式缅怀先人吧,比如送鲜花、种树或者网上寄哀思。别用那些不容易烂掉的祭品,垃圾也别乱扔。如果看见火情或者违规用火的人,赶紧打12119或者110报警。 大家自觉点遵守法律规定吧,文明祭扫、安全出行才是正道。让咱们一起守护好闽西这片绿色家园,过一个平安的清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