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近日启动对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的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抓手;按照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需在本周内组织对所有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精神科)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宣讲医疗保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更压实合规责任。此次行动源于近期媒体曝光的湖北省襄阳市、宜昌市部分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问题,以及以往医保飞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情况。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诱导患者住院、虚假住院、虚构病情和诊疗、伪造医疗文书、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这些行为占用有限的医保基金资源,损害真正需要治疗患者的权益,也冲击医保制度的公平与可持续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成为监管重点,与其诊疗特点密切相关。精神疾病诊疗环节主观判断较多,部分患者表达和辨识能力受限,客观上增加了风险点;同时该领域服务需求量大、基金支出相对集中,一旦出现违规,影响范围和资金规模更为突出。因此,加强监管具有现实必要性。通知要求各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自即日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构病情、虚构诊疗、伪造文书、违规收费等行为,并明确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管理责任。各机构需在3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提交书面报告,并完成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退款;各省级医保部门需在3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报送国家医保局。这套安排从约谈、宣讲到自查、整改,再到汇总报送,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闭环。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也有助于推动行业形成合规共识,提升法律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从更深层看,此次整治是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的重要组成。医保基金关系参保群众切身利益,通过严厉打击违规使用行为,可以更好守住基金安全底线,维护医疗秩序,推动医疗机构依法合规运行,为医保制度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这场覆盖全国的专项整治行动,既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也促使守法合规机构继续巩固规范运行;当医保基金更多用到必要的诊疗服务上,“健康中国”建设才能更稳更实。在医疗反腐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如何在严格监管的同时保障特殊群体的就医需求,将考验治理的精细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