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十四五"水资源管理成效显著 用水效率与生态修复实现双突破

作为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河流的发源地,青海省水资源禀赋独特,生态地位举足轻重;近年来,青海省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即最大的水资源、最大的生态资源、最大的清洁能源资源,将水资源管理作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点,通过健全刚性约束机制,保护"中华水塔"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安全保障。 在水资源指标体系完善上,青海省聚焦特殊水情,多方协调争取,取得突破性进展。大通河新增1.4亿立方米水指标,黄河可供水量调整指标有望落地,这些指标的获得为全省水资源配置优化奠定了基础。另外,青海省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将全省河道外取水许可证从2336套精简至1961套,通过精细化管理释放刚性约束的全部效能,确保水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利用。 数据充分反映了青海省水资源管理的显著成效。五年来,全省用水总量保持平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维持4%左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充分说明青海省在保护水资源上的坚定决心。万元GDP用水量下降15.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10,地下水取用量下降5%,这些指标的改善表明用水效率与结构得到优化。值得关注的是,非常规水利用量增长147%,这反映出青海省水资源循环利用上的创新进展,为缓解水资源压力开辟了新的途径。 生态流量管控是维护河流生命健康的关键举措。青海省印发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办法,建成监管平台,将108座引水式水电站监控数据全部纳入,实现了对水电站生态流量的全覆盖监管。湟水、大通河等重点河流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100%,这标志着青海省保护母亲河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为了让干涸的河流重现生机,青海省投入27.35亿元推进南川河、恰卜恰河、格尔木河复苏行动,完成17项生态修复任务。南川河指定河段实现全年有水,恰卜恰河城区段恢复有水河长7.1公里,格尔木河全线全年有水。这些河流的复苏不仅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也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实实在的益处,对应的成效获得水利部通报表扬。 在数字化监管上,青海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水资源监测体系。2021年完成全省取水许可证电子化转换,实现电子证照全覆盖,建成省级取用水监管平台并部署全国水权交易平台。五年来累计投入1.11亿元,建设取水口在线监测设施3609套,其中在线监测设施占比69%。目前全省规模以上非农业取水口在线计量接入率达99%,规模以上农业取水口接入率100%,到报率均达92%,数字化监管能力提升。这套完整的监测体系使水资源管理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管理,为精准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青海省水资源管理的成功实践,源于对法律法规的严格遵循。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的贯彻落实,为水资源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青海省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在保护"中华水塔"的前提下,实现了用水效率提升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说明了新发展理念的深刻内涵。

作为重要江河源头区,青海省通过严格制度、精准监管和系统修复等措施,切实落实节水优先理念。未来将继续坚持刚性约束、守住生态底线、提升治理能力——确保"中华水塔"永续丰沛——为国家生态安全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