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责任,亲子园老板为逃避责任,2023年8 月入职后

2023年8月,谢某来到李某经营的亲子园,担任配班老师。为了逃避责任,这家由李某个人开办的亲子园在2025年1月因经营不善终止了园区租赁,把谢某推荐到了另一家托育公司。然而新公司依然没有给谢某缴纳社保,谢某在2月26日这天停止了上班。他次日给李某送去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随后把纠纷提交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就在3月4日,亲子园完成了注销登记,仲裁委因此拒绝受理案件,给出了《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为了维权,谢某把李某告上了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要支付谢某经济补偿金3756元、未休年假工资1151元等费用。法院认为,李某作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在企业注销后仍得对债务负责。谢某在2023年8月入职后直到2024年1月才补签劳动合同,双方形成的劳动关系一直延续到2025年2月。对于2023年9月至12月这段未签合同的期间,因为谢某申请仲裁时已超过一年时效,所以法院没有支持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 不过对于谢某提出的未休年假工资,法院予以了支持。考勤记录显示他寒暑假都在正常打卡上班,说明并没有享受休假。这次判决生效后,双方都没有提起上诉。法院还指出,经营者如果想通过注销企业来逃避缴纳社保和支付工资等义务,这种做法既不诚信也不合法,反而会损害自身信用。法官提醒大家注意仲裁时效问题,即便企业注销了,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经营者追责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