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今年春天,杭州有位网约车司机叫蔡师傅,这就接到了个特殊的活儿。有个人手指头断了急着上医院,为了赶紧救人,交警把路给让开,让蔡师傅开车闯了红灯。可没想到,半道上就撞上了正常行驶的车。这事儿过去一个多月后,交警那边给的说法是蔡师傅闯红灯违法了,得负全责。虽然按法律说起来这理儿是通的,但大家伙儿心里还是有点堵得慌。你说这救人一命和遵守交通规则撞到一块,到底算不算人家免责的理由?咱们现在这情况挺怪,法律讲究规则公平,感情上又觉得人命关天得先救。就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说的,哪怕是救护车,也得先把安全这块兜住才行。 蔡师傅开的又不是救护车,闯红灯自然是不对的。不过大家伙儿想的是手指头断了再植可有个“黄金时间”,晚一分钟都可能耽误治病。这情和法两边看的角度不一样,分歧自然就来了。更让人犯难的是,咱们现在的制度里好像缺了点儿啥。《民法典》里倒是有个“好人条款”,说帮人出了错不用赔,但那是专门管救助人和伤者之间的事儿,根本顾不上第三方。 现在网上闹得挺热闹的。一部分人觉得规矩就是规矩不能破;另一部分人又担心要是做好事要担这么大风险,以后谁还敢帮忙?这种顾虑不是没影儿的事儿,谁遇上法律纠纷或者赔钱的事儿都得犯嘀咕。其实这种情况也不是头一回见了,外卖员去火场救人、快递员跳水救人的事儿多了去了。怎么才能不让这些平凡的英雄变成孤家寡人?这就需要制度上多出点力气。 破解这个难题得想多点办法:第一是给紧急救助定个细则。相关部门可以研究一下非专业人员怎么算合法闯红灯的情况,在安全的前提下搞个合理性评估;第二是建个风险分担机制。有的地方不是有“见义勇为基金”吗?把这基金弄起来给第三方损失补一补;第三是部门之间得配合好。像这次交警带路和定责中间的空档期就是个问题。 长远来看法律不光是用来罚人的,更是教大家往好处走。咱们这几年的法律修订也挺让人有信心的,《民法典》保护好人,刑法里的正当防卫也更支持正义了。接下来得把规矩细化点,既不能让路乱了套,也不能让好心人寒心。社会文明不光是看守不守规矩,更要看是不是呵护善心。当那声紧急求助的警报响起来时我们得想想怎么把路修得更宽更直。 这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其实是给咱们敲了个警钟啊!只有当善良不再需要拼上勇气的时候平凡人的光芒才能真正照亮整个时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