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长期以来,在部分治安案件处置中,存在以结果倒推责任、以伤情划分是非的倾向:谁受伤更重、谁被认定为“吃亏”,往往更容易获得同情与“理”,而在冲突中为制止侵害采取反击的人,反而可能被贴上“互殴”标签。
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各打五十大板”的处置逻辑,导致部分当事人陷入“两难”:不反抗可能遭受更大伤害,反抗又担心触法担责。
个别案件中,当事人为澄清性质、证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往往需要耗费较长时间与较高成本,社会反响强烈。
原因——出现上述困境,既有现实执法压力,也有认定规则与证据获取的客观难度。
一方面,治安类纠纷处置强调快速平息事态、降低风险,一些地方在有限时间内更倾向于采取“简单化”处理,以伤情、先后手等表面因素快速定性;另一方面,冲突多发生在瞬间或复杂场景中,现场证据缺失、证人证言不稳定、监控不完整等情况并不鲜见,容易造成对“起因—过程—升级节点”的还原不足。
在此背景下,“谁先动手”“谁伤更重”等直观指标被过度依赖,进而遮蔽了关键问题:是否存在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反击是否为制止侵害所必需。
影响——将正当防卫与互殴混同,不仅影响个案公正,也会对社会治理产生外溢效应。
其一,守法者对依法维权的信心可能被削弱,形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心理;其二,不法施暴者可能利用规则模糊与举证困难钻空子,通过制造伤情、倒置是非博取有利处置;其三,基层治理中容易形成“息事宁人”的路径依赖,影响法治权威与社会公平感。
近年来,一些具有广泛关注度的案件之所以引发讨论,正折射出公众对“法不向不法让步”的强烈期待:法律既要保护见义勇为、依法自救,也要在规则上给出可操作、可预期的判断标准。
对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对正当防卫作出更清晰的制度指引:认定重点从“谁受伤、谁先动手”的表象,转向“是否为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是否存在必要性与适度性”的实质审查。
也就是说,判断不再停留在事后简单对等,而要回到冲突的起因与演变:谁在实施侵害、谁在寻求脱险、谁在升级对抗。
与此同时,新规并未放松底线,而是设置清晰红线——通过挑衅引发冲突后借机“反击”的,不属于正当防卫;对方已停止侵害仍继续伤害的,性质可能转为报复;防卫强度明显超出必要限度的,仍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这种“支持正当防卫、反对借防卫之名行侵害之实”的制度安排,体现了依法治理中的边界意识与比例原则,有利于在保护权利与维护秩序之间取得平衡。
更关键的是,制度效能要靠落实支撑。
推动新规落地,需要在执法层面进一步细化工作机制:一是强化证据意识与全过程还原能力,通过规范询问、完善勘验、调取监控、固定电子数据等方式,尽可能还原事发经过,避免以“结果”替代“事实”;二是完善裁量指引与类案参考,建立更可操作的判断框架,减少同类情形不同处理带来的不确定性;三是加强普法宣传与风险提示,使公众不仅明白“可以依法制止侵害”,也清楚“如何把握必要限度、如何及时报警与留存证据”。
对公众而言,依法维权并不等同以暴制暴;对执法者而言,支持正当防卫也不意味着放松对过度伤害、事后报复的约束。
前景——随着新规实施与配套机制完善,正当防卫在治安管理领域的适用边界有望更加清晰,执法标准更趋统一,社会心理预期也将更稳定。
可以预见,公众对“遇到不法侵害如何自救”的规则认知将进一步提升,社会对侵害行为的容忍度将持续下降,依法制止侵害的正当性将获得更明确的制度确认。
长远看,这不仅是对个体安全感的维护,也是对公共秩序与法治权威的加固:让施暴者难以通过“制造对等冲突”逃避责任,让守法者在关键时刻敢于依法制止侵害、也更愿意相信规则能够主持公道。
此次法律修订不仅是对具体条文的完善,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彰显。
当法律能够切实保护守法者的合法权益,当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不再畏首畏尾,我们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就更近了一步。
新规的实施将是一个新的起点,期待通过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协同推进,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