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最新统计显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达988种(类)、野生植物约1200种,保护范围较以往显著扩大。
这一成果的取得,源于我国持续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和科学有效的保护措施。
在就地保护方面,我国高质量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保护体系。
首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涵盖近30%的陆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
同时,划定789处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确定1140处鸟类迁飞通道,建立500余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有效填补了保护空白。
迁地保护网络建设同样成效显著。
全国已设立近600家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在大熊猫、朱鹮、雪豹等珍稀物种的人工繁育和野化放归方面取得突破。
穿山甲人工繁育技术已实现子二代繁育,为这一濒危物种的保护带来新希望。
野生植物保护方面,我国已建立2个国家植物园和3个重点实验室,收集保存2.8万余种野生植物,成功实现300多种野生植物回归野外。
监测数据显示,百山祖冷杉、华盖木、白旗兜兰等珍稀植物种群数量均实现大幅增长。
国际合作方面,我国积极参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国际公约履行,与多国开展亚洲象、虎、雪豹等物种保护合作,在东亚-澳大利西亚鸟类迁飞区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分析认为,这些成果的取得得益于"十四五"期间持续加大的保护投入和政策支持。
国家林草局表示,"十五五"时期将重点实施系列保护工程,健全法规制度,深化国际合作,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状况直接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当前我国野生动植物种群整体呈现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充分证明了保护策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面向未来,需要继续完善保护体系,加强科技支撑,深化国际合作,让更多珍稀物种重现生机,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