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来了一个典型案例,简直让人拍案叫绝。这事发生在2024年,深圳某餐厨垃圾收运公司为了让春节期间的城市环境整洁,决定通过抽签的方式安排值班人员。员工彭某运气不太好,抽中了这个倒霉的值班签。公司也确实靠谱,早在1月初就把通知发在了工作群里,明确写明了彭某的值班时间和加班工资补贴。彭某也没表示什么异议。 可谁想到呢,到了2月5日,彭某竟然擅自离岗了!不仅没请假,直接走了10天,直到2月14日才回到公司。期间公司着急得不得了,多次通过微信和短信催他回来或者补办请假手续,结果呢?彭某完全不理睬。这下可好,把公司逼急了。作为餐厨垃圾收运企业,本身就有公共服务属性,垃圾不能停收。彭某这一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运营。无奈之下,公司依据合同条款解除了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彭某发过去。 本以为这事就结束了,没想到彭某不服气,先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接着又把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6万余元赔偿金。法庭上他辩称自己是“强制加班”,心里委屈才不去上班的。可是法院直接给他来了一个大反转:这是“无故旷工”!法官认为这次安排完全合理必要而且公平公开,彭某当时没反对就是默认接受了这个安排。 而且法院还查明公司早在2月1日就通知过大家,彭某看了没提异议。后来请假也没批就直接走了还失联了几天。至于他说的“强制加班”,证据在哪里?从头到尾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曾提出合理异议。 最后法院认定公司解雇彭某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事实清楚,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 这个案子虽然判了但值得我们好好聊聊。很多人分不清“值班”和“加班”,总是觉得法定假日待在单位就必须拿三倍工资。其实法律上对这两个概念是分情况看的。像这种因为安全或者维持单位基本运转(比如本案中的垃圾收运)安排你值守任务的,属于“值班”,单位有权合理安排。 彭某最大的问题是接受任务后擅自离岗严重违纪!劳动者有异议可以提但绝对不能擅自离岗啊!你今天心情不好撂挑子明天谁处理垃圾后天谁开地铁?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啊!你享受假期的权利也要遵守合同履行工作职责。 这次判决给打工人提个醒:职场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抽签抽中是运气但逃避责任就不懂事了!驳回16万赔偿也是对巨婴心态的狠狠打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