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冒充“婚房”周旋多年骗财骗情致三人受害,上海宝山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问题—— 一套被包装成“准婚房”的租赁房源,成了持续多年的“道具”。据检方审查,王某与周女士交往期间,以结婚购房为由向周女士及其亲属索取钱款;租住房屋被房东收回后,又通过伪造汇款凭证等方式继续营造“购房交易”假象,随后再以购置新房为名要求资金支持。此外,王某在交往期间隐瞒情感状况,与他人发展亲密关系并育有子女;其后结识张小姐后,又以“经营周转”为由借款,最终因对方核实发现所谓公司并不存在而报警。宝山区检察院认定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原因—— 此类案件常披着“感情承诺”的外衣,实质以骗取财物为目的:其一,行为人借助亲密关系降低受害人戒备,以“买房结婚”“共同生活”等高信任场景制造稳定预期;其二,通过租房布置、添置家具等方式增强“可信度”,并以伪造转账记录、虚构公司经营等手段不断补强谎言;其三,资金使用呈现“以新还旧、拆东墙补西墙”的特点,资金链一旦紧张便以更大额度借款填补缺口,导致损失扩大。案件也暴露出一些人在重大财务往来中“重情轻证、重口头轻核验”的风险:对房产产权、公司资质、资金去向缺乏必要核查,给不法分子留下空间。 影响—— 对个人而言,受害人不仅遭受直接经济损失,还可能长期承受情绪压力、信任受挫与家庭关系紧张,部分情况还会牵涉未成年人抚养与权益保障等后续问题。对社会治理而言,此类“情感诈骗”往往时间跨度长、关系链条多、资金流转分散,取证难度较高,且易与民间借贷纠纷混淆;处置不及时,可能引发连锁债务与矛盾纠纷,增加基层治理压力。更需警惕的是,“伪造凭证+虚构资产”的组合手法可复制性强,一旦在社交圈传播,可能带来同类案件增多。 对策—— 一是强化源头核验。涉及购房、投资、借款等重大事项,坚持“先核实、后转账”:核对不动产登记信息,核实房屋租售状态与产权人身份;对“公司”“项目”可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实地核验、对公账户核对等方式交叉验证。二是增强证据意识。妥善保存转账记录、借款协议、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收据及对应的凭证,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等可追溯方式进行资金往来,避免现金交付造成举证困难。三是建立风险边界。亲密关系不等于无限信任,对方频繁借款,尤其是大额借款且回避提供材料、拖延还款或催促“立刻转账”的,应提高警惕,必要时征求家人意见或寻求法律专业帮助。四是推动协同治理。公安、检察机关可结合办案提炼典型手法开展普法宣传,社区、妇联等组织加强反诈与权益保护教育,提升公众对“情感绑定+财务索取”模式的识别能力。 前景—— 随着电子支付普及和信息核验渠道增多,案件侦办在资金流追踪、电子证据固定上条件更为有利。同时,情感诈骗呈现“剧本化”“道具化”“多线并行”等趋势,对公众风险识别与依法维权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依法严惩以婚恋为名行骗行为,完善证据规则适用并强化普法提示,有助于明确行为边界、稳定社会预期,让“以情设局、以财收网”的套路更难得逞。

这起案件既是一堂警示课,也折射出现代社会人际信任的脆弱;在追求情感归属时保持理性判断,在投入感情时同步守住自身权益,或许是公众从中得到的更直接启示。正如办案检察官所言:“真正的感情不需要用巨额经济代价来证明,健康的关系建立在坦诚与责任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