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长期骂脏话诋毁就是家暴

最高人民法院以案例的形式给长期谩骂和诋毁行为贴上了家暴的标签,把对精神侵害的法律边界画得很清楚。不少人以前都觉得家暴就只打打杀杀,而最高人民法院这回放话了,认定那种长期、不断的骂人、侮辱还有诋毁,也是实打实的家庭暴力。这个判法不光是把《反家庭暴力法》的理解往深里挖了挖,还意味着咱们国家对家暴的管制力度加大了,管的不光是肉体疼,精神上受的苦也要管了。第一部分说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白纸黑字写着,家庭成员之间老用骂脏话、吓唬人这些法子搞精神折磨,也算家庭暴力。最高法通过这个案子跟大伙儿交底:精神暴力别想混过去,哪怕没伤着肉皮也能算家暴;这玩意儿得是那种没完没了、死缠烂打的才行,跟平时闹两句嘴性质不一样;那种受了伤却看不出来的精神虐待受害人,法律一样给撑腰。 第二部分讲讲危害和责任。天天被这么精神摧残会把人弄抑郁、焦虑,还会把自尊心摧毁得一干二净,这伤害一点不比皮肉疼轻。施暴者要是摊上事儿,法律会让他多重担责任:在民事上,受害人能去申请安全保护令,离婚时还能要精神损失费,搞精神暴力是离婚的硬伤;在行政上,警察会给他发告诫书、罚款或者拘留他;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可能直接构成虐待罪甚至寻衅滋事罪。 第三部分说说对现实的指导作用。这个典型案例给了大家维权的明确路子:想证明有精神暴力可以拿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还有看病记录来当证据;法院主要看你干了这事是不是持续很久了,有没有真把人心里弄伤了;要是受了这种气,直接去申请安全保护令就行。 第四部分是给社会的提醒和给受害者的建议。大家得改改那种“骂几句不算个事儿”的老思想,对家暴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受害人千万别忍着自己扛,赶紧把证据固定下来找社区、妇联或者警察帮忙,或者去法院要保护令、打官司离婚。最高法用司法案例告诉大家:长期骂脏话诋毁就是家暴。法律不光顾着你的身体,更得护住你的人格尊严和心里的安宁。任何一种家庭暴力行为,都逃不出法律的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