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在推进以DRG/DIP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全国超过200个城市已实施有关改革,住院医疗费用增长率从改革前的8.2%降至5.1%。但这种以历史数据为基础的支付体系,对刚上市的高值创新药械形成了准入壁垒。
DRG制度本质上是医疗资源的再分配工具,而非简单的成本控制手段。美国的实践证明,通过短期激励和长期机制的有机结合,完全可以保证医保基金可持续的前提下,为医疗创新留出充分发展空间。随着CHS-DRG制度在全国推广深化,如何科学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创新激励机制,将成为医保改革的重要课题。北京的先行探索为全国提供了有益参考,下一步需要在制度设计、数据积累、动态调整各上深入完善,真正让高值创新医疗技术成为造福患者、推动医疗进步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