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以制度“瘦身”促治理“强体”增效能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治理始终是关键基础;近期,“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深化基层减负的部署,意味着这项关系治理根基的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组织精简与效能提升一直是破解发展瓶颈的重要抓手。从延安时期的“精兵简政”,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编制压缩,再到改革开放以来多轮机构改革,经验反复证明:当体制机制与时代需求不匹配时,及时推进简政放权,往往能释放新发展动能。当前,一些基层单位仍存在“痕迹管理过度”“考核指标繁复”“多头重复报送”等形式主义问题,既耗费干部精力,也影响政策落地质量。其成因既包括传统科层管理惯性的延续,也与数字化工具使用不当带来的“技术异化”有关。更深层看,反映出治理体系中权责配置、激励机制等制度设计仍需完善。某省调研显示,乡镇干部平均需对接28个上级部门,年处理文件量较十年前增长3倍,但用于实地解决问题的时间不足30%。这种状况直接削弱基层治理效能。干部把大量时间花在表格填报、会议传达上,走访群众、化解矛盾的时间就会被挤压。某市信访局统计显示,近年来因政策执行偏差引发的矛盾中,75%与基层工作粗放有关。另外,过重的事务性负担也推高年轻干部职业倦怠,人才流失问题更为突出。破解困局需要系统施策。制度层面,多地推行“清单式管理”,更明确基层权责边界。浙江省出台“基层减负20条”,将考核指标压缩60%,并建立“反向考评”机制,效果较为明显。技术层面,推进“一网通办”促进数据共享,某区报表压减率达82%。同时,应完善容错与激励体系,例如四川省实施的“三敢”干部保护机制,为改革创新者减压赋能。实践表明,减负不是简单减少事项,而是通过制度创新优化治理生态。下一步改革可重点聚焦三个维度:纵向完善“基层吹哨、部门报到”的响应机制,横向强化跨部门协同治理,内部提升干部专业化能力。形成“减负—赋能—增效”的闭环,才能真正激活基层治理的“末梢神经”。

为基层减负的深层意义,是激发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通过更科学的制度设计和有效的激励约束,让基层干部从繁琐行政事务中抽身,把更多精力用于服务群众、解决问题、创造价值。这既体现对基层工作者的关心与尊重,也是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当简政放权释放的制度活力,与减负带来的人力精力形成合力,就能更好汇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能,让治理效能在基层这个最广阔的舞台上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