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国家公园是我国首批正式设立的国家公园之一,生态系统类型独特、生物多样性富集,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与保护价值。
与此同时,国家公园范围广、地形复杂、人类活动干扰因素多,森林防火压力、野生动植物保护任务和核心保护区管控要求叠加,给基层治理提出更高标准。
如何在保护优先的原则下提升执法效能,实现监管闭环和风险前置,是当前国家公园治理体系需要回应的现实课题。
从问题看,国家公园生态安全面临的风险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跨区域性。
一些违法行为往往发生在偏远地段,取证难、发现慢、处置链条长;违规用火、破坏林地林木等行为一旦形成火灾或连片破坏,损失难以逆转;非法穿越核心保护区、非法捕猎等活动不仅破坏栖息地稳定,也可能带来公共安全和疫病传播等潜在风险。
基层保护站承担巡护、监测、宣传等多重职责,在面对专业化执法、强制处置等环节时,单靠管理力量容易出现“发现—移交—处置”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
从原因看,一方面,国家公园保护对象具有整体性,违法行为又常呈现链条化、流动化特征,需要专业警力参与才能提升现场处置和案件侦办效率;另一方面,随着公众生态旅游、研学活动增加,人员流动加大,传统以“劝导”为主的管理方式在部分场景中难以满足刚性约束要求,必须依托法治手段完善规则执行。
同时,基层普法覆盖面不足、生态法治意识不均衡,也容易造成“无意违规”“侥幸心理”等问题,使破坏行为从偶发走向多发。
在此背景下,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管理局生态警务室的设立,意在把执法力量前移到生态保护最前沿,实现执法监管与生态保护的无缝衔接。
按照部署,公安干警常驻保护一线,与保护站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信息共享、联合巡查、快速处置,形成“管理+执法”合力。
针对毁坏林地林木、违规用火、非法穿越核心保护区、非法捕猎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以依法严处形成震慑,以快速响应降低风险外溢,提升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高风险行为的管控能力。
其影响不仅体现在个案查处,更体现在治理方式的系统优化。
常驻警力意味着现场处置更加及时,证据固定和案件办理更加规范,有助于提升执法公信力和威慑力;联合巡查机制有利于形成“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闭环,减少生态破坏的累积效应;信息共享有助于把分散线索聚合成可分析、可追踪的风险图谱,推动保护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防范”。
对国家公园管理部门而言,执法协同增强了制度执行的刚性,使管理规定更可落地、更能见效。
对策层面,生态警务室不仅要“能执法”,也要“会治理”。
据介绍,公安干警与保护站工作人员将通过日常巡查普法、入户走访送法、典型案例释法等方式,普及国家公园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公园管理规定,推动法律条文转化为公众可理解、可遵循的行为准则。
以典型案例释法,有助于把抽象规则变成可感知的警示与教育,减少因认知不足导致的违规行为;将普法嵌入巡护与服务环节,也有利于构建共治格局,让周边群众、经营主体和游客在规则之内参与和受益。
前景上看,生态警务室的运行效果将取决于机制的持续性和协同性。
一是坚持常态化而非“阶段性突击”,将联合巡查、线索研判、应急处置等流程固化为制度;二是加强与基层治理力量的联动,完善与乡镇、村组护林力量、应急管理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形成多方协同的快速响应网络;三是推动数据化支撑,结合巡护记录、风险点位、案件类型等信息,提升精准监管能力;四是强化教育与服务并重,在严打高压的同时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引与便民咨询,减少管理摩擦,增强公众对国家公园保护制度的理解与支持。
作为跨部门协同保护的重要实践,该机制有望为我国国家公园体系探索“生态保护与执法协同”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警务室的成立,不仅是一次管理模式的创新实践,更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探索。
在建设美丽中国的征程中,只有不断完善保护机制、强化执法手段,才能真正守护好这些珍贵的自然遗产,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这一模式的成功实施,必将为构建更加完善的国家公园保护体系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