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大庆市红岗区八百垧小区发生的一起房产权属纠纷,牵动了14户正常营业的商户。
这起看似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因涉及众多承租经营户的切身利益,演变成了一场考验司法智慧的复杂难题。
事件起因于一桩房产交易。
某购房公司在取得14处商业用房的产权证后,发现这些房屋早已被原所有权人出租给了多户商户。
双方就房屋腾退和租金支付问题协商陷入僵局,最终诉至法院。
从法律条款看,这是一个相对清晰的产权转让纠纷案件。
但其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却不容忽视。
红岗法院八百垧法庭的承办法官在深入调研中发现,这14户商户中,有的已在此地经营多年,积累了稳定的客源和经营基础。
如果简单地按照法律条款判令其立即腾房,虽然程序合法,但势必导致商户经营中断、收入锐减,甚至面临经营失败。
这样的结果虽然满足了法律的形式要求,但背离了司法追求的实质正义。
庭长邱剑和法官付永光认识到,必须寻找一条既尊重产权、又保护经营权的平衡之路。
在充分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两位法官创新工作思路,指导人民调解员对这14起纠纷进行先行调解。
这一举措体现了现代司法理念中"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原则,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保护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调解的首要任务是厘清各方的真实诉求。
购房公司坚持房屋所有权人的法律地位,要求承租方立即腾房并支付占用期间的租赁费用。
而14户商户则以"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原则为依据,主张继续使用房屋。
双方各执一词,表面上看是法律原则的对立,实质上反映的是不同主体的合理利益诉求。
经过多轮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两位法官和调解员逐步打开了突破口。
当他们了解到购房公司购买这些商服的真实目的是用来出租经营时,问题的解决思路豁然开朗。
原来,双方的根本利益并非完全对立。
购房公司需要的是稳定的租赁收益,而商户需要的是持续的经营场所。
在这一认识基础上,调解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两位法官和调解员提出了"已欠费用依约给付、新签合同重新协商、不同房屋分类计算、所有商服打包解决"的综合处理思路。
这一思路的精妙之处在于,它既承认了原房屋所有权人对承租方可能存在的债权,又为新的租赁关系预留了协商空间。
通过对不同房屋情况的分类处理,避免了"一刀切"式的简单判决。
通过"打包解决"的方式,提高了调解效率,降低了各方的诉讼成本。
这一方案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标志着纠纷解决从对抗走向了合作。
新的租赁协议最终达成,14户商户的经营权益得到了保障,购房公司的产权和收益权也得到了维护。
司法调解的成功,反映了现代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理念:法律不仅要维护权利的神圣性,更要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在这个案例中,法官没有机械地适用法律条款,而是在尊重法律框架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找到了各方利益的平衡点。
这种做法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又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这起系列纠纷的成功化解,彰显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商事领域的创新运用。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司法机关正通过精细化调解促进产权保护与经营稳定的动态平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有温度的司法保障。
此案处理模式对同类商业资产纠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展现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基层实践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