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腾退之争”到“续租共赢”——大庆红岗法院先行调解化解14处商服纠纷护航经营稳定

2025年初,大庆市红岗区八百垧小区发生的一起房产权属纠纷,牵动了14户正常营业的商户。

这起看似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因涉及众多承租经营户的切身利益,演变成了一场考验司法智慧的复杂难题。

事件起因于一桩房产交易。

某购房公司在取得14处商业用房的产权证后,发现这些房屋早已被原所有权人出租给了多户商户。

双方就房屋腾退和租金支付问题协商陷入僵局,最终诉至法院。

从法律条款看,这是一个相对清晰的产权转让纠纷案件。

但其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却不容忽视。

红岗法院八百垧法庭的承办法官在深入调研中发现,这14户商户中,有的已在此地经营多年,积累了稳定的客源和经营基础。

如果简单地按照法律条款判令其立即腾房,虽然程序合法,但势必导致商户经营中断、收入锐减,甚至面临经营失败。

这样的结果虽然满足了法律的形式要求,但背离了司法追求的实质正义。

庭长邱剑和法官付永光认识到,必须寻找一条既尊重产权、又保护经营权的平衡之路。

在充分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两位法官创新工作思路,指导人民调解员对这14起纠纷进行先行调解。

这一举措体现了现代司法理念中"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原则,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保护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调解的首要任务是厘清各方的真实诉求。

购房公司坚持房屋所有权人的法律地位,要求承租方立即腾房并支付占用期间的租赁费用。

而14户商户则以"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原则为依据,主张继续使用房屋。

双方各执一词,表面上看是法律原则的对立,实质上反映的是不同主体的合理利益诉求。

经过多轮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两位法官和调解员逐步打开了突破口。

当他们了解到购房公司购买这些商服的真实目的是用来出租经营时,问题的解决思路豁然开朗。

原来,双方的根本利益并非完全对立。

购房公司需要的是稳定的租赁收益,而商户需要的是持续的经营场所。

在这一认识基础上,调解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两位法官和调解员提出了"已欠费用依约给付、新签合同重新协商、不同房屋分类计算、所有商服打包解决"的综合处理思路。

这一思路的精妙之处在于,它既承认了原房屋所有权人对承租方可能存在的债权,又为新的租赁关系预留了协商空间。

通过对不同房屋情况的分类处理,避免了"一刀切"式的简单判决。

通过"打包解决"的方式,提高了调解效率,降低了各方的诉讼成本。

这一方案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标志着纠纷解决从对抗走向了合作。

新的租赁协议最终达成,14户商户的经营权益得到了保障,购房公司的产权和收益权也得到了维护。

司法调解的成功,反映了现代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理念:法律不仅要维护权利的神圣性,更要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在这个案例中,法官没有机械地适用法律条款,而是在尊重法律框架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找到了各方利益的平衡点。

这种做法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又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这起系列纠纷的成功化解,彰显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商事领域的创新运用。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司法机关正通过精细化调解促进产权保护与经营稳定的动态平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有温度的司法保障。

此案处理模式对同类商业资产纠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展现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基层实践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