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春季复航节点到来,安全与秩序成为首要关切。 入春后,天津内河航运逐步进入生产活跃期。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发布航行通告,明确自2026年3月13日起恢复子牙河、海河市区段内河船舶航行。复航意味着沿线船舶流量回升、靠泊点位与渡口活动增多,叠加桥区通行、水上水下施工及春季多变天气等因素,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随之上升,亟须以更严格的规则、更严密的组织来保障通航安全。 原因——通航条件转好与航运需求回升共同推动复航。 从季节规律看,春季气温回升、冰情消退,航道可航水深与通航环境逐步改善,具备恢复航行的基础条件。另外,内河航运承担着一定的城市物资运输、工程建设配套运输以及旅游休闲等功能,复航既是顺应市场与民生需求的正常安排,也是提升城市水系综合利用效率的重要一环。通告强调“已具备通航条件”,体现出管理部门对水域环境与安全条件评估的前置把关。 影响——复航将带动沿线经济活动,但也对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从积极面看,子牙河、海河市区段复航有利于恢复航运秩序、畅通水上运输链条,增强港航服务城市发展的支撑能力,并对沿线文旅、滨水商业等业态形成带动。对城市治理而言,复航也是对跨部门协同、精细化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的一次检验。 从风险面看,春季多大风、雾等天气过程,易对船舶瞭望与操纵造成影响;桥区水域净空尺度、通航孔选择等参数如掌握不充分,可能诱发险情;水上水下作业若警示标志设置不规范、碍航物未及时清除,也会对通航安全构成隐患。通告将上述风险点逐一纳入要求,体现出“以风险为导向”的治理思路。 对策——压实属地监管、单位责任与船方主体责任,形成闭环管理。 一是强化行业监管与属地责任。通告要求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结合辖区实际,全面做好通航水域、靠泊点位、渡口以及船舶、船员的监督检查。这意味着复航不是“放开即行”,而是要以高频次、针对性的检查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抓牢航标效能与设施维护。航标是内河安全通航的重要基础设施。通告提出督促航标产权单位落实日常养护责任,确保航标效能正常,意在通过“设施可靠”保障“航行可控”。 三是落实船舶复航前自查与适航管理。通告明确,船舶须配齐救生、消防、防污染等设备设施,全面排查隐患,确保处于适航状态。此举既回应安全底线要求,也与近年来水上交通安全治理中强调的“主体责任到船、到人、到岗位”相衔接。 四是提升船员培训与适任水平。复航初期人员流动较大、部分船员存在“久停复航”适应期,通告强调上岗前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旨在减少因操作不熟练、规则理解不到位导致的事故风险。 五是细化关键水域通行要求与施工协同机制。对桥区水域和水上水下活动水域,通告提出提前掌握禁航区域、桥孔净空等关键参数,加强沟通联络,严格瞭望、鸣号、减速慢行;对施工单位,要求依法办理审批、落实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设置警示标志,施工结束及时清除碍航物。通过把“船舶通行—施工组织—现场警戒”串联起来,形成管理闭环。 六是遵循恶劣天气“预警—通告—管控”链条。通告要求密切关注预警信息,严格执行航行(警)通告及恶劣天气航行管理规定,体现出“宁可降低效率、不可突破安全底线”原则导向。 前景——从“季节性复航”走向“常态化精细治理”,提升城市水系综合效能。 随着复航启动,预计海河市区段水上活动将逐步升温。下一步,如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升通航便利度与服务水平,将成为治理重点。可预见的是,监管部门将更加注重数字化手段应用、风险分级管控与应急联动演练;船舶经营主体也将更加重视设备维护、人员培训和合规运营,以适应更高标准的安全管理要求。通过制度化、常态化治理,海河等内河水系有望在运输保障、城市景观与公共服务等释放更大综合价值。
水上交通安全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内河航运运行的前提;天津港航管理部门在复航前作出的部署,反映了对风险的提前识别和对通航秩序的系统安排,也为内河航运平稳恢复提供了保障。随着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通告要求,天津内河航运有望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更发挥水运作用,更好服务城市运行与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