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法院立案庭运用双向释法的策略来调解

在2月,唐某把商铺卖给了林某,林某也完成了产权过户。不过后来林某发现,唐某之前已经把商铺租给别人了,而且收了2月到12月的8万元租金。林某想让唐某把租金还给自己,可唐某不愿意,于是林某就把唐某告上了贵溪法院,想要拿回这笔钱。 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在3月19日接手了这个案子,他们运用双向释法的策略来调解。法官先给林某讲法律规定,说明在租赁期内即使房产易主,租赁合同还是有效的;接着又给唐某讲道理,说他把产权给了林某,就不能再收后面的租金了。 经过多次沟通和劝导,林某同意商户继续按合同租到年底。唐某也同意还钱,但说自己手头紧想分期还。考虑到这些情况,法官就人性化地帮双方商量还款计划。最后双方在19日达成了协议:唐某先给林某2万元,剩下的6万元分期付清;同时商户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到期满。 这场纠纷就这么在开庭审理和调解下实质性解决了。这次立案庭运用的策略不仅促进了双方的和解,还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一个好的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