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签了协议,邻居说没被骗。那些亲戚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自然不行

北京93岁的阮大爷这辈子没结婚也没有孩子,家里虽然有四个哥哥和一个妹妹,但大家平时走动不多。2011年,在村委会帮忙协调下,村民刘某因为人实在而且跟阮大爷合得来,就答应了照顾他的晚年。两人签了协议,说好刘某负责把阮大爷养老送终,大爷把家里的11间房子和所有东西都给刘某。到了2017年,阮大爷住的村子拆迁了,给他分了380多万补偿款还有五套安置房。2023年3月,阮大爷在律师看着的时候又补签了一次协议,还是让刘某管生老病死。9月份的时候阮大爷去世了,刘某把后事办得妥妥帖帖。 刘某觉得自己伺候了这么多年,协议肯定有效,自己该拿那五套房子。但阮大爷的那些亲戚没参与过签字,他就去法院打官司想要确认协议的法律效力。法院去村里打听了一圈,发现这十年多刘某确实把阮大爷伺候得挺好。最终法院判下来,认定这五套房子都是刘某的。 法律上有个规定叫《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意思是继承开始后,有遗嘱按遗嘱办,有协议按协议办。所以不管是不是亲戚都得听协议的。阮大爷跟刘某签的协议是在村委会看着签的,形式上没问题。而且刘某这些年的扶养义务也做到了底。 另外《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也说了,只要人头脑清醒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说的话是真的、不违法就行。签协议时阮大爷都81岁了还清醒着呢。他有村委会作证说没被骗。那些亲戚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自然不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还规定了自然人可以跟别人签遗赠扶养协议。邻居刘某把义务都履行完了就该拿受遗赠权。那些亲戚虽然是法定继承人可从来没尽过孝心甚至都不联系老人,从情理和法律上都没资格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