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儿童微短剧引担忧 广电总局发文规范治理

近期,婴幼儿淋雨拍摄、儿童出演成人题材等微短剧乱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些现象暴露出短视频行业儿童保护上的突出问题,成为舆论监督的焦点。为规范行业秩序、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出台了针对性管理措施。 问题的严峻性于,一些微短剧制作机构为追求流量和经济效益——不顾儿童身心健康——让年幼的演员参与不适合其年龄的表演。这些做法不仅违反伦理规范,更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底线。婴儿在恶劣天气下拍戏、儿童被迫演绎暴力或情感纠葛等事件,充分说明行业自律机制的缺失和监管空白的存在。 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从多个维度规范行业。首先,明确要求邀请儿童参演必须取得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这是对儿童知情权和监护权的尊重。其次,强调要保障儿童演员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再次,禁止安排儿童超负荷拍摄,不得让其出演超出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戏份。 然而,业内法律专家指出,现有管理提示虽然方向正确,但在执行层面仍需继续强化。律师张玉霞认为,监管手段需要更加细化和具体化。特别是对以未成年人为主角或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微短剧,应当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建立事前备案与审核制度。这意味着不能仅依靠事后处罚,而要通过事前把关来防止问题发生。对于剧本和情节的审核,应当重点关注价值导向是否正确、是否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 从行业治理的角度看,完善监管机制需要多上的努力。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更加明确的审核标准和处罚机制,对违规制作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平台方应当承担起内容把关的责任,建立健全审核制度,对涉及儿童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制作机构和参演儿童的监护人也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牺牲儿童权益。 社会监督的力量同样不可忽视。公众对低俗、违规微短剧的监督和举报,是推动行业规范的重要动力。当前网络舆论对儿童微短剧乱象的关注和批评,已经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压力,这将促使各方更加重视儿童保护工作。 从长远看,建立完善的儿童保护体系需要法律、行业、平台和社会的共同参与。主管部门应当改进法律框架,明确各方责任;行业协会应当制定更加严格的行业规范;平台应当建立有效的内容审核机制;社会公众应当持续关注和监督。只有形成这样的合力,才能真正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推动微短剧行业的健康发展。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此次监管升级既是对乱象的及时纠正,也为行业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唯有坚守底线、凝聚合力,才能让微短剧真正成为传播正能量、滋养青少年成长的平台,这既是文娱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