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在官方账号发布一则解聘公告,引发社会对学校用工管理和事业单位劳动纪律的关注。公告显示,区教育局同意区草市小学对一名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并向社会公示涉及的信息,同时自公告之日起设置30日申辩期限。该处理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依据,说明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依法依规、程序公开的原则。
这起看似个案的人事处理事件,折射出教师队伍建设与学校治理中的现实课题。在推进教育现代化过程中,既要用制度守住职业底线,也要完善更有温度的支持体系。刚性管理与人文关怀相互配合,才能更好夯实立德树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