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2026年度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这个事关司法公正的重要工作迎来了系统性的制度调整;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评议机制三个关键维度达成了创新突破,说明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深化实践。 评议机制优化的首项调整体现在问评逻辑的严密性提升。新机制强化了"四问四评"的对应关系,实现了"群众认评"与"相互初评"的深度融合。这一改进意味着每一项评议问题都有明确的评价维度相对应,使评议过程更加科学规范,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被评议对象的实际表现。通过这种逻辑关联的强化,评议结果的说服力和指导意义得到增强。 第二项调整涉及评议对象的确定方式,实现了从单一推荐制向推荐加抽取模式的转变。这一创新举措具有重要的制度意义。原有的单一推荐制可能存在评议对象相对固定、覆盖面不够全面的问题。新的双轨制则确保了每一位员额法官、检察官都有可能被纳入评议范围,无论其以往是否参与过评议都不例外。这种随机性的引入有效防止了"鞭打快牛"现象,体现了对所有司法人员的公平对待,同时也能够实现对评议对象的有效覆盖。 第三项调整是综合测评主体的多元化扩展。新机制增加了人民群众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打分权重,构建了更加开放、多维的评价体系。这一调整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让人民群众在司法监督中的主体地位得到真正体现,同时引入纪检监察部门的评价视角,有利于从廉政建设的角度加强对司法队伍的监督,促进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实现。 据了解,怀化市人大常委会自2021年以来,已连续五年开展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累计对27名员额法官、19名员额检察官进行了履职评议。这一持续性的监督机制已成为该市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向守清在工作部署中指出,评议机制优化升级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实践,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通过不断增强监督的刚性和科学性,能够深入促进司法队伍综合素质的持续提升。 这些制度创新的推进,反映了怀化市在推进司法监督民主化、科学化上的积极探索。通过评议机制的健全,既能够确保对司法人员的有效监督,又能够营造公平、透明的评议环境,有利于激励广大司法工作者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司法公信力。
司法公信力源于每一次程序的规范和每一份裁判的公正,也源于权力在阳光下的制度运行。通过更严密的问评逻辑、更科学的对象产生方式、更多元的测评主体来推进履职评议,是将人民监督融入司法运行的重要探索。只有让监督更精准、更有力度、整改更加闭环,才能真正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