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纠纷,别动不动就去网上吵架

大家都知道的,河南的牛某,因为她老公在外面有外遇,情绪一上来就在抖音上发了一大堆东西,把她老公和那个第三者的名字、单位都给曝光了,还有各种消费记录的照片。她老公觉得自己的名誉受损了,就去法院告她。最后法院判牛某必须在网上发道歉声明,至少得挂15天。牛某发了个视频说自己认错了,结果视频里又把消费记录、判决书那些东西拿出来了,还说了些阴阳怪气的话。这事儿很快就火了,播放量上百万,点赞和评论也特别多。 大家都在讨论这事儿。有人觉得牛某太惨了,只能在网上发泄一下;也有人觉得不管她老公多不是东西,她直接在网上公开人家隐私也不对。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的杜洁律师也说了,根据民法典规定,别人的姓名和工作单位都属于隐私信息。谁要是把这些信息泄露出去,就是违法的。牛某这次发的道歉视频里,要是还有侮辱诽谤的话,那还是侵权行为。 法院判了她要公开道歉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消除影响,把名誉给恢复了。所以杜洁律师提醒说,道歉的内容得真诚点,不能再夹带私货或者说些难听的话了。要是内容不合适,法院肯定还得管她。 现在这个事儿已经不只是两口子的纠纷了,变成了大家都在关注的公共话题。它告诉我们个道理:不管心里多难受,也不能随便在网上骂人家、晒人家的隐私。网络空间虽然很自由,但也得有个边界。法律既要保护受害者去告别人的权利,也要保护那些被冤枉的人不被乱扣帽子。咱们都得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别动不动就去网上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