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协约谈华住会运营方:会员协议“强制仲裁”条款被指限制维权选择权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依法对华住集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针对其华住会会员服务协议中存的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规范指导;这个行动反映了消费者保护部门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格式条款的持续监管力度,也凸显了规范行业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据调查,华住会在其2025年7月18日生效的会员协议中,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消费者与企业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后,必须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这一条款看似规定了争议解决机制,实则存在明显问题。它通过格式条款的形式,单上强制消费者选择特定仲裁机构,完全排除了消费者根据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形成了事实上的"强制绑定"。 北京市消协指出,这种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明确规定。有关法律条文要求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也不得限制消费者依法选择诉讼或仲裁解决纠纷的权利。华住会的条款恰恰做的是相反的事情——它通过单方面设定,人为地限制了消费者的维权途径,加重了消费者的诉讼成本和选择负担。这类条款的存在,意味着消费者一旦发生纠纷,就被强行"绑定"到特定仲裁机构,失去了自主选择权,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从实践来看,强制仲裁条款对消费者的损害是多维度的。首先,它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本应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便利、成本最低的纠纷解决方式,但这一条款剥夺了这种权利。其次,它加重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特定仲裁机构的仲裁费用、地域位置等因素可能都不利于消费者,消费者被迫承担这些额外成本。再次,它削弱了法律赋予消费者的保护。诉讼具有更强的程序保障和司法救济功能,强制仲裁条款实际上是在削弱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针对这一问题,北京市消协明确提出了三项整改要求,表明了监管的系统性和全面性。首先,企业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删除或修改协议中的强制仲裁条款,明确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诉讼或仲裁的权利。其次,企业应对所有面向消费者的格式合同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所有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合理条款,这是一次从根本上规范合同条款的契机。第三,企业应建立与消费者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在制定涉及消费者权益的规则前主动征求意见,让消费者和消协组织参与到规则制定过程中,确保规则的公平合理。 这次约谈和整改要求对整个住宿服务行业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长期以来,一些企业在制定格式条款时,往往更多考虑自身风险防范,而不够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北京市消协的这一行动,向全行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格式条款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制定,不能以任何借口限制消费者的法定权利。这对于推动企业自律、规范行业生态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北京市消协表示,将持续监督华住会的整改进展,如果企业逾期不改,将采取包括公开批评、向行政部门移送线索、提起公益诉讼等更措施。这种"软硬兼施"的监管态度,既给了企业自我纠正的机会,也明确了违规的后果,充分体现了现代消费者保护制度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北京市消协此次主动作为,既是对单个企业的监督,更是对整个行业的警示。期待更多企业能够以此为鉴,真正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经营理念,共同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这不仅关乎单个企业的声誉,更是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