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拖欠八百余万工程款

山东聊城一家民营企业因工程款拖欠问题已陷入困境。康瑞兆通过法律程序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后来东安公司和聊城第七中学以及东昌府区花园路小学未能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这个工程款拖欠事件持续了八年。瑞兆公司于2017年承接了聊城市东昌府区花园路小学室外配套工程和聊城第七中学改扩建项目室外配套工程。这两项工程分别在2018年和2019年完工。瑞兆公司一直希望得到拖欠的工程款,但未获成功。2024年瑞兆公司提起诉讼,同年12月与东安公司等达成两份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确定花园路小学室外配套工程项目经审计确认总价款为1127万余元,聊城第七中学改扩建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总价款为959万余元。扣除已支付部分,东安公司等尚需支付瑞兆公司共计571万余元和389万余元。根据协议,东安公司需在2025年10月前付清欠款。然而,协议签订后东安公司仅陆续支付90多万元现金及一套房产抵偿。2025年9月在媒体报道后,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与康瑞兆达成新的口头还款安排,但实际还款金额低于约定标准并存在延期支付情况。东安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按时每月还款7.5万元,却忽视了康瑞兆提到的“这月还上月”拖延情况。截至2026年1月初记者联系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涉事赵姓负责人时他已不再接听电话也未回复短信。 康瑞兆的公司面临严重困境,他迫切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履行调解协议解决八百余万元的工程款拖欠问题。这起纠纷凸显了一些地方政府在管理、支付信用以及保护民营企业权益方面的不足之处。这种情况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保障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