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叫“照明工程第一股”的企业当年可风光了,还是国内第一家上市的照明工程公司,可是到了2020年,因为经济环境变化还有行业竞争太激烈,公司连续亏了四年,最后欠了一屁股债。2024年5月,债主们实在忍不住了,说公司已经没钱还债,也没能力还钱了,就去法院申请重整。其实这个公司之所以垮了,不光是因为行业不景气,也因为之前扩张太快了,资金管理和业务结构上有漏洞。它又是上市公司,牵涉的人多、关系复杂,搞不好就会引起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出手成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因为案子涉及到很多股民的利益,关注度特别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请示上级提级审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看了之后决定接手,还让院长亲自当审判长来把关。2024年11月,广东高院专门开了个债权人会议,线上线下都有参与的人,大概有近300人吧。经过投票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了96.64%的债权人支持,这些人的债权额占了92.97%,大家伙儿都认可这个方案。 按照计划,法院给企业引来了12亿多的战略投资资金,把债务缺口给补上了。同时还通过调整股权结构,优化了企业的资本运作。在执行阶段,广东高院一直在盯着进度,保证给260多家供应商和近百名职工发的工资全都兑现了。等到重整计划执行完了,这家公司成功化解了大约6亿元的债务问题,核心资产也保住了。 这是广东第一起由高院提级审理的上市公司破产案。通过这个例子大家能看到,在中国现在的市场环境里,司法机构在优化营商环境和防范经济风险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以后企业还得好好搞主业创新、完善治理结构才行。 从欠债到翻身的这个过程也说明,咱们国家的破产重整机制已经很成熟了。尤其是在经济发展遇到难处的时候,司法机关能够精准介入、平衡各方利益,不仅救了一家有代表性的企业还告诉大家一个道理:能救活的尽量救活,实在不行再清算。这既是对市场主体权益的保障,也是咱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有韧性的一个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