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千块钱对城里人可能只是半个月工资

最近这个新闻真让人堵心。云南砚山县有个四十八岁的农村大姐,拿两千九百六十块钱买了头猪,想宰了拿到村口卖,补贴家用。结果肉还没卖出去呢,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就来了,猪肉被没收了,还得交五千元的罚款。这不是把大姐逼得寝食难安吗?那大姐家里挺困难的,丈夫体弱多病干不了重活,小儿子还有先天性心脏病。一家人全靠地里的收成和这点卖肉的钱过活。现在倒好,钱交了罚款,两口子连睡觉吃饭都不安稳了。 网友们对这事议论纷纷。有人拍手叫好,觉得私宰猪肉不检疫会出事;也有人觉得她太倒霉了,肉还没卖出去就被罚这么多钱;还有人翻出了之前浙江一位农民卖自家猪肉被罚五万的案例。法律规定私人杀猪卖肉要经过定点屠宰和检疫,但那位大姐是文盲不懂这些规定。她说自己祖祖辈辈都这样杀猪卖肉过日子,怎么就违法了呢?有人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懂法不能成为理由。这话没错,但也不能对农村妇女太苛刻了吧? 当地市监局把五万的起步价减到五千,说是从轻处罚。可这五千块对农村人来说可不是小数目啊!大姐为了交罚款找亲戚借了钱。她不懂法还能理解吗?很多农村妇女读书少、守着几亩地过日子呢! 执法的时候能不能多考虑一下老百姓的日子怎么过呢?现在市场监管局没收了三百多斤猪肉准备销毁。这些肉够多少人家吃一阵子的?这三百多斤肉对一个家里还有病的孩子来说意味着什么? 法律的尊严在于让大多数人自觉遵守而不是让人遭罪。执法的温度不在于后面跟着多少救济措施而在于心里装着老百姓的日子怎么过。 这五千块钱对城里人可能只是半个月工资对这位大姐来说却是借来的债是两口子多少个夜晚的辗转反侧是一个先天性心脏病孩子的药钱。 咱们这些懂规定的人也该想想规定到底是为人服务的还是让人遭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