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浙江余杭的颜先生去朋友家帮忙清理杂物。他在清理过程中,突然发现租客留下了一个白色行李箱。这个行李箱里装着整整10捆现金,少说也有100万。颜先生吓了一跳,赶紧给警察打了电话。负责此案的派出所民警姚越操来现场查看。他拿起一捆现金掂量了一下,感觉分量比较轻,不太像是真的十万元。仔细一看,这些钱上面印着“建行”字样。并且还有中国建设银行的封签和银行员工的姓名章。可就在姚越操准备认定这是真币时,他突然发现一个细节:这10万元的背面写的不是“RENMIN YINHANG”,而是“QUAN”。 姚越操随后在网上搜索了一下“10万元道具”,发现这钱跟市面上那些道具非常相似。为了确认情况,他让同事继续查这些钱的来源。后来,大家终于找到了前租客是一位短视频博主的证据。原来这批“百万巨款”其实是他拍戏用的道具。 颜先生听到这个消息也松了口气:“还好不是假币!如果真的是假币,我可能就被当成共犯抓起来了。” 其实道具币虽然不是假币,但它跟真币非常相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如果有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或使用,并且数额较大(总面额4000元以上),就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目前,这10捆道具币被房东收起来保管了。之后房东会联系到那个租客,把这堆东西物归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