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新规:分阶段准入、压实安全责任促规模化落地

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其测试验证和商业化应用一直面临政策标准不明确、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为破解这一发展瓶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近日联合印发《山东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为该领域发展提供了清晰的制度框架。

此次出台管理办法的背景在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当前,全国各地正加快布局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但缺乏统一规范的测试标准和管理机制,制约了企业开展大规模测试和商业化探索。

山东作为汽车制造大省,亟需通过制度创新为产业发展开辟新路径。

办法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在组织架构上,明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推进产业发展,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处理日常事务;省公安厅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道路运输相关管理工作。

这种分工协作机制有效避免了多头管理和职责不清的问题。

在安全保障方面,办法强调车辆必须配备随车安全员,在突发状况下能够立即接管车辆并采用人工操作模式。

这一规定体现了安全第一的原则,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运行筑牢了安全防线。

办法的核心亮点在于构建了三阶段递进式发展路径。

第一阶段为道路测试阶段,车辆在指定测试道路进行自动驾驶功能验证,测试道路由市级部门确认后报省级备案,跨市测试道路则由省级部门直接确认。

第二阶段为示范应用阶段,车辆完成不少于240小时或1000公里的道路测试后,可申请开展载人载物运行活动。

第三阶段为示范运营阶段,在满足更高测试里程要求的基础上,允许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费服务。

这种阶梯式推进模式既保证了测试的充分性和安全性,又为企业商业化应用提供了明确路径。

特别是示范运营阶段的准入条件,要求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累计开展不少于10万公里的示范应用或道路测试,或在山东省内完成不少于5万公里的相关测试,体现了对技术成熟度和安全可靠性的严格要求。

办法还详细规定了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的过程管理要求,明确了测试主体及车辆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违规处罚机制,并对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作出具体规定。

这些细化措施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运行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保障。

从产业发展角度看,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山东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发展。

通过规范化的测试验证和示范应用,有助于加快技术迭代升级,培育产业生态,吸引更多企业和项目落地。

同时,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可借鉴的制度经验。

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的试验田,山东此次政策创新不仅为本地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铺设快车道,更贡献了可复制的监管经验。

当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形成合力,智能网联汽车才能真正从测试场驶入百姓生活,这既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交通强国建设的题中之义。

未来如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放宽人工干预要求,将成为下一阶段政策优化的关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