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文旅升温带来纠纷新形态与生态保护新课题。
随着全域旅游推进、旅居康养等新业态兴起,游客规模扩大、消费场景多元,涉旅纠纷呈现“发生快、流动强、诉求急”的特点,既包括服务质量、合同履行、消费争议,也包括人身安全保障不足引发的侵权赔偿问题,老年游客安全风险尤为突出。
同时,景区开发、客流增长对生态环境承载力提出更高要求,破坏生态资源、违规经营等行为一旦发生,影响的不仅是个案权益,还会损害区域品牌和可持续发展基础。
如何让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同向发力,成为基层治理与司法服务需要回答的现实命题。
原因——权益保护链条与治理协同仍需补强。
一方面,文旅市场主体多、链条长,从旅行社、景区到民宿餐饮、交通医疗等环节任一处短板,都可能演化为纠纷;部分经营主体在安全提示、风险评估、应急处置、老年人友好服务等方面标准不一,导致事故和争议易发。
另一方面,游客维权窗口期短,离开景区后取证难、成本高,传统诉讼流程若不能及时响应,易造成“小纠纷拖成大矛盾”。
此外,生态保护涉及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社会共治等多方力量,若信息共享不足、衔接不畅,往往出现“发现难、处置慢、震慑弱”的问题,影响综合治理效能。
影响——司法供给方式变化助力产业与治理“双提升”。
据介绍,2023年10月,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挂牌设立生态旅游法庭,成为长春地区首家生态旅游法庭。
专业法庭的设立,将涉生态、涉旅游案件办理从“分散应对”转向“专门化、体系化”,通过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以及立案、执行的协同衔接,推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妥善化解涉旅民事争议,实现对生态资源和市场秩序的双重保护。
与此同时,司法服务更贴近游客需求:在旅游旺季与节假日期间,通过“假日法庭”“周末法庭”等形式,把立案、调解、开庭延伸到景区周边和矛盾发生第一现场,减少维权时间成本,提升纠纷解决效率与旅游体验。
实践中形成的涉旅纠纷“一小时”解纷机制,也为优化消费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供了可复制的基层样本。
对策——从末端裁判向前端治理延伸,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双阳区人民法院将司法职能嵌入地方发展大局,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区·旅居康养新高地”等目标,加强与旅游服务、市场监管、文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座谈走访、普法宣传、信息共享等方式,推动行业自律与规范经营。
针对老年游客安全保障不足引发纠纷占比较高等现象,法院以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风险预防和乱象治理,促进企业完善安全保障、提升适老化服务水平,把矛盾化解关口前移。
在纠纷化解路径上,法院注重“快”与“实”。
一方面,建立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提高涉旅案件办理效率,回应游客诉求的时间敏感性;另一方面,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推动实质化解。
通过成立涉旅纠纷调解委员会、出台速调快处工作指引,吸纳网格员、景区管理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形成法官指导、行业参与、就地调处的协同模式,减少程序反复和矛盾激化。
与此同时,探索“党建+文旅”服务机制,在景区设立服务点位,组织干警开展文明引导、咨询释法等活动,将法治宣传与便民服务融入旅游全流程,增强游客规则意识与经营主体合规意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生态。
前景——以制度化供给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文旅可持续发展。
文旅产业竞争,表面看是资源与产品的竞争,深层是治理能力与营商环境的竞争。
生态旅游法庭的探索表明,专业化审判与延伸服务能够把纠纷解决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把个案办理延展为规则供给与行业治理,从而更好稳定市场预期、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经营主体合法利益。
下一步,随着文旅消费持续升级,景区运营将更强调安全、品质与口碑,司法与行政监管、行业组织、社会力量的联动空间也将进一步扩大。
通过完善数据共享、风险预警、示范判决、典型案例发布等机制,推动形成“依法治理—规范经营—放心消费—品牌提升”的良性循环,有望为地方打造特色文旅品牌、建设高品质旅游目的地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生态文明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
双阳区人民法院的实践充分证明,通过创新司法工作机制、完善多元化解体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全可以实现绿水青山与诗意远方的完美结合。
这一探索为其他地区推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优化司法服务提供了有益借鉴。
随着生态旅游法庭工作的不断深化,相信将有更多游客在享受美景的同时感受到法治的温度,更多旅游企业在规范经营中获得发展的动力,生态保护与产业繁荣的良性互动也将成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