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普遍存在“缺抵押、缺信用、抗风险能力弱”等融资痛点,叠加外部不确定性与行业周期波动,商业银行在风险定价、审批效率和贷款期限匹配上面临约束,导致部分资金需求“看得见、够不着”。
作为准公共产品,政府性融资担保在“增信、分险、赋能”方面具有独特作用,但现实中仍存在机构资本实力不均、区域体系分散、银担协同不够顺畅等短板,影响政策工具的放大效应。
原因:一方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补充机制和可持续经营能力仍需强化,个别地区机构数量多而不强、业务标准不一,难以形成规模化服务能力;另一方面,风险分担边界不清、信息系统不统一、代偿补偿与降费激励不足等因素,抬高了业务协同成本,也制约了担保费率进一步下探和覆盖面扩大。
影响:行动方案明确了可量化的“硬指标”和路线图,有望在三方面形成带动效应。
其一,通过资本实力提升和统一体系建设,增强担保“扩面、增量、提质”的基础能力,进一步把金融“活水”引向县域经济、制造业链条和农业生产一线。
其二,持续将担保费率稳定在较低水平,叠加财政奖补和代偿补偿,有助于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改善小微主体现金流与预期。
其三,推动银行、担保、政府等多方更合理分险,促使信贷资源更加敢贷、愿贷、能贷,并提升政策落地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对策:围绕“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助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目标,行动方案提出多项系统性举措。
一是构建全省统一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支持省级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与有意愿地市合作,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地市机构整合发展,并以再担保业务为核心,建设标准统一、操作规范、安全高效的业务系统,强化风险控制与内控管理。
各地落实属地责任,重点培育一家实力强、信誉好、业务精的市级骨干机构,推动多机构地区依法合规、市场化整合重组。
二是实施“粤担保”品牌创建计划。
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龙头、地市担保机构为骨干,打造统一品牌与服务标识,提升市场辨识度与公信力,降低企业寻求担保服务的制度性成本。
三是强化资本补充与资源倾斜。
提出增加省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并支持其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带动其他机构补充资本,适度向县域投融资体制改革重点区域倾斜;鼓励地市配套增资,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参与,增强体系整体“抗风险、可持续”能力。
四是以财政政策撬动降费扩面。
省级财政对2025—2027年度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给予降费奖补和代偿补偿,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码配套政策,形成叠加效应。
五是优化政银担合作与分险机制。
明确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互利互惠原则约定分险比例,银行承担风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鼓励银行单列合作信贷资源,按担保机构实际承担风险责任计算授信占用,适度降低或取消保证金要求;推广由省级再担保机构、担保机构、银行、市(区)政府“四方分险”的新型合作模式,并探索“银行+担保+保险”分险安排,进一步提升融资可得性。
前景:从政策取向看,广东以“资本补充+品牌统一+财政激励+分险再造”的组合拳,瞄准的是政策性融资担保从“补短板”向“强枢纽”升级。
随着统一业务规则与信息系统逐步落地,担保机构有望在服务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转型、普惠金融等领域形成更强的规模效应与传导效率,推动金融资源在“精准滴灌”中更好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阶段,关键在于各地整合重组能否提速、风险定价与代偿补偿能否形成闭环、银担合作能否在尽职免责、信息共享等配套制度上同步完善。
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是优化金融供给结构、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
广东此次行动方案通过明确的量化目标、系统的体系建设、创新的合作机制,为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打开了融资之门。
随着这些措施的逐步落实,预计将有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急需的领域,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