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回应台湾电影标注争议: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影视合作基础

问题——台湾影片《阳光女子合唱团》拟进入大陆市场,制作方在社交媒体发布信息时使用“中国台湾地区”字样,引发岛内部分舆论争议。台湾有关文化主管部门称已要求剧组尽速说明。对此,国台办在例行发布会上回应称,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台湾地区”是符合一个中国原则的规范表述,涉及的标注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属正常合理。

影视作品的价值在于记录生活、表达情感、连接人心;把规范表述与市场选择无限上纲,只会让创作者与从业者承担额外成本,也让民众失去更多优质文化供给。顺应民意与市场趋势,减少政治干扰、扩大务实合作,才能让两岸文化交流走得更稳、更远,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积累更坚实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