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集团一高管被"双开":涉严重违纪违法 对抗组织审查并搞钱色交易

问题: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陕西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通报,日前,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原资深总监刘烈东被查明存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通报显示,其政治立场和政治纪律意识淡薄,私自携带、阅看并传播存在严重政治问题的出版物,对抗组织审查,并参与迷信活动。在作风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履职上,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影响工作落实。组织纪律上,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办理因私证件。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上,底线失守,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退休后仍违规任职取酬,并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甚至搞钱色交易、生活腐化。更严重的是,其利用职务便利以及由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和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 原因:从案件暴露的问题看:一是理想信念动摇、纪法意识淡薄,把手中权力当作谋私工具,政治蜕变与经济贪欲相互裹挟,最终突破底线。二是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约束仍需加强。企业管理链条长、业务环节多,在项目开发、招采合作、资源配置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利益关联复杂的领域,一旦制度执行不严、监督不到位,容易滋生权钱交易。三是“四风”与腐败相互交织。违规吃喝、收受礼金、借用车辆钱款等看似“小问题”,往往成为利益输送的入口,进而演变为更深层次的腐败。四是再次印证“退休不是护身符”。通报显示其退休后仍违规任职取酬、利用影响力牟利,提示对离岗离职、退(离)休人员的廉洁风险管理仍需加力。 影响:该案再次表明,反腐败工作不会停步。对国有企业而言,腐败不仅侵蚀国有资产安全、扰乱市场秩序,也会破坏企业政治生态,削弱公信力和治理效能。特别是在城市开发运营等与公共资源密切对应的的领域,一旦出现权力寻租,容易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资金使用等环节累积系统性风险,影响项目质量与安全,也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政治纪律问题与经济腐败叠加,危害更大,必须把政治监督摆在更突出位置,维护国企领域良好政治生态。 对策:针对案件反映的共性问题,应在制度约束、监督体系和纪律教育上协同发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管党治党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形成权责清晰、链条完整的责任体系。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围绕项目投资决策、工程建设、招采管理、资金拨付、资产处置等高风险环节,完善内控机制和廉洁风险清单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三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重点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借用车辆房产、变相利益输送等问题,坚持风腐同查同治,防止由风及腐、由腐滋风。四是完善对离岗离职、退(离)休人员的监督管理,健全任职回避、从业限制、报告备案等制度,加强对“影子股东”“中介掮客”等隐形变异行为的识别与处置。五是用好案件资源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前景: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监督执纪执法衔接将更顺畅,国企领域反腐力度预计仍将保持高压态势。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将继续向基层延伸、向业务链条深处推进,制度约束更严、治理效能更强。对国有企业而言,需要把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与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统筹起来,将廉洁要求转化为可执行、可量化、可追责的管理规则,以规范治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与企业稳健运行。

刘烈东案件再次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保持清醒,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依法依规用权。任何人都不能逾越党纪国法底线,任何腐败行为都将被严肃查处。只有持续纠治“四风”、严肃执纪反腐,才能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党和人民利益。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常抓不懈,反腐败斗争不能有丝毫松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