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邯郸学院公开表态指出,邯山区学苑幼儿园、邯山区学苑小学作为民办教育机构,在学院未与其举办方签署合作协议的情况下,长期占用学院场地开展办学活动,相关机构还对外宣称与学院存在合作关系。
学院同时反映,上述机构长期未向学院缴纳水、电、暖等费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并损害学院合法权益。
为澄清社会认知、避免公众误解,学院发布严正声明,并告知学生家长可能面临的办学场地法律风险及公共服务中断风险。
原因—— 从高校管理和教育治理实践看,此类纠纷往往与校地资源边界不清、历史遗留场地使用安排、合同管理缺位以及对外宣传审查不严等因素叠加有关。
一方面,高校校园周边教育培训与基础教育机构对场地需求旺盛,若早期引入或临时安排缺少完善的合同文本、租赁协议、权责条款及退出机制,容易埋下争议隐患。
另一方面,“附属”“合作”等表述具有较强品牌背书效应,一旦被不当使用,既可能误导家长决策,也会对公办学校声誉及办学秩序产生持续影响。
此次学院明确表示“从未签署任何合作协议”,实质上指向合作关系的合同依据缺失和对外表述与事实不符两大核心矛盾。
影响—— 首先,资产与财务层面,长期无偿占用校舍并拖欠水电暖费用,容易形成公共资源被侵占、成本外溢与管理责任倒挂,影响高校正常经费安排与校园运行保障。
其次,教育秩序层面,若办学场地面临清退或调整,学生学习生活可能受到波及,家长的预期稳定性与教育选择也会受到影响。
再次,社会信任层面,民办机构以“合作”“附属”等概念进行对外宣传,一旦与事实不符,容易造成公共品牌被借用、公众被误导,进而损害教育领域公信力。
邯郸学院在声明中提示存在供水(电、暖)不能正常保障的风险,表明纠纷已不仅是权属争议,还可能外溢为校园公共服务保障压力,需尽快纳入法治化、程序化轨道处理。
对策—— 针对当前局面,邯郸学院已明确采取司法途径维护权益,案件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下一步,建议相关主体在依法依规基础上同步推进风险处置与信息透明:一是依法推进权属与合同事实查明,通过司法裁判厘清占用行为性质、费用承担与责任边界,形成可执行的处理结果。
二是强化对学生家长的信息告知和应急预案,围绕可能出现的场地调整、供水供电供暖保障等事项做好连续性安排,降低教育教学受影响程度。
三是行政监管部门可结合民办教育机构日常监管职责,关注其对外宣传合规性、办学条件稳定性以及与场地权属相关的证明材料,推动其依法规范办学。
四是从制度层面补齐“合作挂牌、附属称谓、资源共用”的审核与备案机制,明确哪些情形可使用“附属”“合作”表述,哪些必须以合同、审批为前提,避免再次出现事实与宣传不一致的问题。
前景—— 邯郸学院作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近年来推进大中小学办学功能衔接、完善基础教育附属体系。
此背景下,任何涉及“附属”“合作”的社会认知都更为敏感,也更需要严格的法定程序与清晰的权责界定。
随着案件进入司法审理,争议焦点将集中于占用行为的合法性、费用与损失承担、对外宣传是否构成误导以及如何在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益的同时实现依法清退或规范使用。
可以预期,司法裁判与后续执行将为类似校园周边教育机构场地使用提供可参照的规则样本,推动教育资源使用从“口头默许、事实占用”转向“合同约束、监管闭环”,也促使各方更加重视公共资产保护与办学诚信。
教育公平与规范办学是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此次事件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场地纠纷,更折射出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无论是国有资产的保护、办学行为的规范,还是学生权益的维护,都需要各方主体严格依法行事。
唯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才能让教育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相关部门应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在全面排查类似问题的同时,加快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为教育事业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