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治理进入深水区,如何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实现“治水”与“兴业”相统一,成为不少流域地区面临的现实课题。
地处澜沧江流域的大理州永平县,近期以一次覆盖江河、水库及重点保护区的增殖放流行动,探索通过生态修复手段提升水域质量、改善渔业资源结构,为绿美河湖建设夯实生物基础。
问题:部分水域生态承载压力仍在,系统修复需求迫切。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活动强度增加,一些流域与库区面临面源污染输入、局部富营养化风险、渔业资源结构单一等问题。
水体生态系统一旦失衡,不仅影响水质稳定,也会削弱生物多样性,进而制约渔业资源恢复和沿岸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
对永平而言,既要守住澜沧江流域生态安全底线,也要回应群众对清水绿岸、宜居宜游的期待,推动治理从“控源减排”向“系统修复”延伸。
原因: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需要生物措施与管理措施协同发力。
近年来,各地推动河湖长制落实、绿美河湖创建行动持续推进,硬件治理与制度治理逐步完善,但水生态修复往往更依赖长期、连续的生态过程。
增殖放流作为恢复渔业资源、修复生态链条的重要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关键种群、优化群落结构,形成与水质改善相互促进的正反馈。
同时,规范化的渔业管理、执法巡查和社会参与机制,也为放流效果巩固提供制度保障。
永平选择在此阶段开展首次增殖放流,体现出从单点治理转向流域系统治理、从短期整治转向长效修复的治理思路。
影响:以鱼净水、以水养鱼,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与生态稳定性。
此次活动共投放鱼苗30万尾、价值约25万元,涵盖鲢鱼、鳙鱼、光唇裂腹鱼三个品种,并根据不同水域特征分点投放:澜沧江永平段投放鳙鱼6万尾;卓潘河水库、玉皇阁水库投放鳙鱼及鲢鱼等23万尾;在光唇裂腹鱼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泄乡黑水河投放光唇裂腹鱼1万尾。
相关部门对鱼苗规格测量、过秤、计数并进行公证后实施投放,体现了增殖放流从苗种质量到投放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从生态机理看,鲢鳙等滤食性鱼类以浮游生物为食,有助于降低水体富营养化程度,提升水体自净效能;而在种质资源保护区投放地方特色物种,则有助于保护遗传资源、维持区域生物多样性。
更重要的是,增殖放流不仅是“增加数量”,更在于修复食物链结构,促进水生生态系统稳定运行,为“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目标提供生物支撑。
随着水环境质量改善,渔业资源恢复和水域景观提升也将对乡村旅游、休闲渔业等业态形成带动效应,进一步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对策:完善法治与管护体系,推动科学增殖与资源保护并重。
增殖放流要见成效,关键在“放得准、管得住、护得久”。
永平提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渔业执法监管与巡查力度,健全配套保护措施,构建系统化、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共建共治共享。
这意味着在放流之外,还需在禁渔制度执行、非法捕捞治理、库区网箱及垂钓管理、生态补偿与宣传教育等方面同步发力,形成从源头保护到过程监管再到效果评估的闭环。
与此同时,科学放流应更加注重监测评估,通过水质、浮游生物、鱼类资源量等指标的长期跟踪,动态优化放流品种结构和投放强度,避免“一放了之”或与生态承载不匹配。
前景:以系统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优势有望转化为发展胜势。
当前,永平流域内河流、水库、坝塘水质持续向好,渔业资源逐年恢复,乡村旅游保持增长态势。
面向未来,若能在巩固水质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的协同机制,增殖放流将从阶段性行动转化为长期制度安排,并与绿美河湖建设形成相互促进。
尤其是在澜沧江流域生态保护要求更趋严格的背景下,探索“生态修复+规范管理+价值转化”的路径,将为山区县域实现绿色转型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永平县的这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是对水域生态的直接修复,更是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
通过将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有机统一,既修复了水生生物资源,又改善了水环境质量,还为群众增收开辟了新的渠道,展现了在绿美云南建设中的担当与智慧。
这种系统性、科学性的做法为其他地区推进流域生态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也预示着在坚持科学管理和社会共治的基础上,云南省的美丽河湖建设将迎来更加光明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