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被高提成的大饼给忽悠了!签合同前多仔细看看条款吧!

啊,各位小伙伴,最近节后企业复工,大家找工作是不是又遇到些有趣的事儿?就拿那个“无底薪+高提成”的模式来说吧,听着挺诱人,什么多劳多得,可真的那么美好吗?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我讲一个案例给你们听,徐某去某公司做销售,签合同的时候约定工资是无底薪、纯提成。业绩好的时候一个月能拿过万,结果行情差的时候连续两个月工资不到2000元,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低好多呢。他去找公司要补足差价,结果被拒绝了,这才辞职求助人社部门。这里面其实有几个法律红线不能碰:第一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只要你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干活了,公司就得按最低工资给你发钱,合同约定也不行;第二是试用期工资也有下限,试用期“无薪”或者“无底薪”都违法;第三就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无效。所以啊,即便合同上写着“无底薪”,这些条款也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编辑薛秋静、审核段慧敏还有主审丁亚英都提醒大家:千万别被高提成的大饼给忽悠了!签合同前多仔细看看条款吧。点赞关注每天学习一条劳动法规哦!